首页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哈尔滨法律咨询 > 哈尔滨刑事立案法律咨询 > 串通招投标犯罪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串通招投标犯罪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刘** 黑龙江-哈尔滨 刑事立案咨询 2026.09.28 02:14:56 405人阅读

串通招投标犯罪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其他人都在看:
哈尔滨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哈尔滨刑事辩护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串通招投标犯罪有明确的立案追诉标准。
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出现下面这些情况,就会被立案追诉。首先,如果损害了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五十万元以上。其次,违法所得数额超过二十万元。还有,中标项目金额达到四百万元以上。另外,如果采取了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就算没达到前面提到的数额标准,但在两年内因为串通投标受到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串通投标的,也会被立案追诉。最后,如果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同样要立案。
在实际的司法过程中,认定和处理串通招投标行为,要全面考虑行为的具体情况和造成的后果。要是达到了上述的立案追诉标准,相关责任人就会被追究刑事法律责任。所以大家在招投标活动中,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千万别参与串通投标这种违法犯罪行为。

2026-09-28 08:03:02 回复
咨询我

在商业活动里,招投标是常见的交易方式,不过串通招投标这种违法犯罪行为也时有发生。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要是出现以下串通招投标情形,就会被立案追诉。
要是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和招标人勾结投标,有这些情况之一的,就会被追究:造成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受损,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五十万元以上;违法所得超过二十万元;中标项目金额在四百万元以上;使用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虽然没达到前面说的金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为串通投标受到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后,又进行这种行为;还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在实际的司法处理中,判断是不是串通招投标以及是否立案,要综合行为的具体情节、造成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一旦符合立案追诉标准,相关责任人就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参与招投标的企业和个人,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信投标,千万别为了一时的利益去搞串通招投标。企业可以建立内部的合规制度,加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培训。要是发现有串通招投标的情况,可以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维护自身和市场的合法权益。

2026-09-28 07:10:03 回复
咨询我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串通招投标犯罪有明确的立案追诉标准。
要是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联手搞串通投标,出现下面这些情况,就会被立案追诉:
1. 损害了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到五十万元以上;
2. 通过串通投标获得的违法收入在二十万元以上;
3. 中标项目的金额超过四百万元;
4. 采用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来进行串通投标;
5. 虽然没达到前面提到的数额标准,但是在两年内因为串通投标已经受到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还继续进行串通投标;
6. 存在其他情节严重的状况。
在实际的司法工作里,判断是不是属于串通招投标行为以及是否要立案追诉,得综合考虑行为的具体情况、产生的后果等多方面因素。要是达到了上述立案追诉标准,相关责任人就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

2026-09-28 05:50:56 回复
咨询我

串通招投标是违法犯罪行为,那什么情况下会被立案追诉呢?根据相关规定,有以下情形的,就会被立案。
如果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跟招标人一起串通投标,出现下面这些情况,就会被追诉。一是损害了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直接造成经济损失达到五十万元以上;二是违法所得有二十万元以上;三是中标项目金额达到四百万元以上;四是用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五是虽然没达到前面说的数额标准,但在两年内,因为串通投标已经被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又再次串通投标;六是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在实际司法过程中,认定和立案追诉串通招投标行为,要综合考虑行为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等方面。要是达到了上述立案追诉标准,相关责任人就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所以,参与招投标的各方,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别心存侥幸去搞串通投标的事儿。

2026-09-28 04:44:16 回复
咨询我

串通招投标犯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若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出现以下情形,会被立案追诉。其一,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合法利益,直接经济损失达五十万元以上。其二,违法所得二十万元以上。其三,中标项目金额四百万元以上。其四,采取威胁、欺骗或贿赂等非法手段。其五,虽未达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又实施该行为。其六,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司法实践里,认定和立案追诉串通招投标行为,要综合考量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等因素。一旦达到立案追诉标准,相关责任人要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建议企业和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参与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若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此类行为,可向相关监管部门举报。  

2026-09-28 03:04:32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 试用期辞退孕妇补偿标准多少

    专业解答试用期辞退孕妇的补偿标准,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孕妇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若孕妇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辞退则无需补偿。

    2026.06.08 1857阅读
  • 非法解除是如何赔偿

    专业解答非法解除指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若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单位应继续履行;若劳动者不要求或无法继续履行,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等,月工资指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高者支付标准有上限,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2026.06.08 1109阅读
  • 试用期不签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

    专业解答试用期不签合同,若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可要求赔偿。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但要是试用期未超一个月,单位未签合同通常无需支付双倍工资赔偿。

    2026.06.08 1353阅读
  • 劳动合同补偿金和赔偿金可以一起领吗

    专业解答劳动合同补偿金和赔偿金不能一起领。补偿金是在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而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支付的赔偿。二者性质不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后,无需再支付补偿金。

    2026.06.08 1958阅读
  • 合同到期了,怀孕了单位能不续签吗

    专业解答合同到期时女职工怀孕,单位通常不能不续签。根据相关法律,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所以即便合同到期,单位也需延续合同,直至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

    2026.06.08 1702阅读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