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公司有个老职工之前受了工伤,想要了解一下工伤职工享受待遇资格确认是怎么样的?
发生工伤,经过认定以后,其职工的住院费给予报销,护理费按照规定发给,工资照发,如果经过鉴定伤残等级1到4级的,可以退出岗位,单位给每月发放伤残津贴,直到退休年龄为止,如果鉴定为5到6级的,单位不能按排工作的,也可以退出工作岗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直到退休为止,职工退休后,退休费低于伤残津贴的,工伤保险予以补足,伤残7到10级的,发给一次性赔偿,如果本人提出解除合同,或者合同到期不再签订合同,另外发给医疗补助和就业补助金
2018-04-21 16:24:07 回复
对于工伤职工享受待遇资格确认是怎么样的?这个问题,可参考以下规定
工伤期间,职工除了享受治疗费用报销外,工伤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受伤前的标准,按月支付工资的,法律依据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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