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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请工伤延时申报应该怎么处理?

周** 天津-静海区 工伤赔偿标准咨询 2018.04.21 14:40:20 77人阅读

各位律师好,我叔叔在公司干活导致工伤事故发生了,所以对于在单位申请工伤延时申报怎么处理,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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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工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60日内应作出鉴定结论,最多可延长30日。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如果申请延期鉴定,没有获批,拒不到场 ,则鉴定终止。
第十一条: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
第二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次鉴定终止:
(一)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现场鉴定的;
(二)拒不参加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的检查和诊断的。
工伤认定延期申请理由可以依照以上内容写,希望能帮到你。

2018-04-21 14:49: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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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职工受伤30天内申报工伤,用人单位未申报,个人或者近亲属可以在一年之内申报工伤;
申报工伤所需材料包括: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第一次救治病历材料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工伤认定后,可以报销符合目录要求的医疗费及其他费用,用人单位在职工医嘱工伤恢复期全额支付工资和福利;
缴纳工伤保险,但是用人单位超过三十天未申报由个人申报的,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至工伤受理之日期间产生的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后期费用可以报销;
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的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以上就是根据规定对单位申请工伤延时申报应该怎么处理的回答。

2018-04-21 14:42: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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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用人单位在职工受伤30天内申报工伤,用人单位未申报,个人或者近亲属可以在一年之内申报工伤;申报工伤所需材料包括:劳动关系证明材料、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第一次救治病历材料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工伤认定后,可以报销符合目录要求的医疗费及其他费用,用人单位在职工医嘱工伤恢复期全额支付工资和福利;缴纳工伤保险,但是用人单位超过三十天未申报由个人申报的,在职工受伤害之日起至工伤受理之日期间产生的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报销,后期费用可以报销;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的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以上就是根据规定对单位申请工伤延时申报应该怎么处理的回答。

2020-11-12 12:10:50 回复

解答如下, 施工单位是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有相应资质、进行生产活动的企事业单位。比如,建设单位自营工程的施工队、房修队、国营建筑公司、安装公司、工程队、市政公司及集体施工企业等组织机构,都可以叫做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是指建筑工程的投资方,对该工程拥有产权。建设单位也称为业主单位或项目业主,指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或投资者,它也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主要履行提出建设规划、提供建设用地和建设资金的责任。
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区别在于,建设单位是业主,出钱并监督施工,相当于地主;施工单位是承揽项目,负责施工的,相当于长工。所以也可以形象地说建设单位就是甲方,是出钱盖房子的人。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

对于单位拖延申报工伤保险应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用人单位故意拖延申报工伤时间,导致职工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无法认定工伤。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规,判决用人单位赔偿职工应享受的工伤待遇。工伤保险请求权和民事赔偿请求权是两个不同的请求权,任何法律法规没有从实体上否定工伤职工的民事赔偿请求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解释为是一种程序性的规定,即当出现工伤事故时,受害职工应当先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按《工伤保险条例》无法获得赔偿时,才能按民事侵权进行处理。《江苏省高级人民关于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中也规定:妥善处理未经工伤认定的工伤保险赔偿纠纷。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无法认定工伤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人民经审理后,能够认定劳动者符合工伤构成要件的,应当判令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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