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山东法律咨询 > 枣庄法律咨询 > 枣庄合同终止法律咨询 > 哪些个别清偿情形不必进行撤销

哪些个别清偿情形不必进行撤销

陈** 山东-枣庄 合同终止咨询 2026.08.25 02:27:14 320人阅读

哪些个别清偿情形不必进行撤销

其他人都在看:
枣庄律师 合同事务律师 枣庄合同事务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在破产程序里,有几种个别清偿情况不用撤销。
企业要维持基本生产,得支付水费、电费这类费用。这些基础资源对企业正常运营很关键,要是撤销为保障生产持续进行的这类清偿,会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对全体债权人的利益也没好处,所以不用撤销。
2、债务人支付劳动报酬和人身损害赔偿金的个别清偿也不用撤销。劳动报酬关系到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人身损害赔偿金涉及受害者权益保障。这两类清偿优先保护了劳动者和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不用撤销。
3、还有一种是让债务人财产受益的其他个别清偿。像清偿行为能避免债务人遭受更大损失,或者增加债务人财产价值等,这类清偿对债务人财产整体有益,同样不用撤销。
不过,如果管理人依照法律规定,要求撤销债务人上述清偿行为,法院一般不会支持。但要是债务人和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就另当别论了。这种恶意串通的行为违反了公平原则,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法律不会保护。

2026-08-25 07:27:00 回复
咨询我

在企业破产程序里,有些个别清偿情况是不用撤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主要有这几种情形。

一是为维持基本生产支付水费、电费等的个别清偿。企业生产得依靠水电等基础资源,要是撤销这类清偿,企业正常生产会受影响,对全体债权人利益也不利,所以不用撤销。

二是支付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的个别清偿。劳动报酬关系到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人身损害赔偿金涉及受害者权益保障,这体现了对劳动者和受害者合法权益的优先保护,因此不必撤销。

三是能让债务人财产受益的其他个别清偿。像清偿行为可避免债务人更大损失、增加财产价值等,从整体看对债务人财产有好处,同样不用撤销。

要是管理人按法律规定请求撤销上述清偿行为,法院一般不支持。不过,要是债务人和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就另当别论了。这种恶意串通违背公平原则,损害他人利益,法律不会保护。企业和债权人都要注意,别触碰法律红线。

2026-08-25 07:25:44 回复
咨询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破产程序中有几种个别清偿情形不必撤销。

企业为维系基本生产支付水费、电费等的个别清偿不用撤销。企业正常运营依赖水电等基础资源,这类清偿是为保障生产持续进行,撤销会影响企业生产,对整体债权人利益不利。

债务人支付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的个别清偿也不必撤销。劳动报酬关系到劳动者基本生活,人身损害赔偿金涉及受害者权益保障,这体现了对劳动者和受害者合法权益的优先保护。

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其他个别清偿同样不用撤销。比如清偿行为能避免债务人更大损失、增加债务人财产价值等,从整体看对债务人财产有益。

若管理人依据法律规定请求撤销上述清偿行为,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要是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就另当别论。这种恶意串通行为违背公平原则,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2026-08-25 05:33:57 回复
咨询我

在破产程序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司法解释,有些个别清偿情况不用撤销。

先说为维系基本生产需要支付水费、电费等的个别清偿。企业要正常运转,水电等基础资源必不可少。要是撤销这类为保障生产持续进行而做的清偿,企业的正常生产就会受影响,对全体债权人的利益也没好处,所以不用撤销。

债务人支付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金的个别清偿也不必撤销。劳动报酬关系到劳动者的基本生活,人身损害赔偿金涉及受害者的权益保障。这两类清偿优先保护了劳动者和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自然不用撤销。

还有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其他个别清偿,比如清偿行为能避免债务人遭受更大损失,或者增加债务人财产价值等。从整体上看,这类清偿对债务人财产是有好处的,同样不用撤销。

但要是管理人按法律规定请求撤销债务人上述清偿行为,法院一般不会支持。不过,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那情况就不同了。这种恶意串通的行为违背公平原则,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2026-08-25 04:58:18 回复
咨询我

在破产程序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有几种个别清偿情形不用撤销。

有一种情况是,当债务人为了维持基本生产去支付水费、电费等费用时,这种个别清偿不用撤销。大家都知道,企业要正常运转,水电这些基础资源必不可少。要是把为保障生产持续进行而做的这类清偿撤销了,企业的正常生产就会受影响,最终对全体债权人的利益也不利,所以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不用撤销。

还有,债务人支付劳动报酬和人身损害赔偿金的个别清偿也不用撤销。劳动报酬可是劳动者维持基本生活的依靠,人身损害赔偿金则关系到受害者的权益保障。法律优先保护劳动者和受害者的合法权益,所以这类清偿不用撤销。

另外,那些能让债务人财产受益的个别清偿也不用撤销。比如清偿行为可以避免债务人遭受更大损失,或者能增加债务人财产的价值,从整体上看对债务人财产是有好处的,自然不用撤销。

不过,如果管理人按照法律规定请求撤销债务人上述清偿行为,法院一般是不会支持的。但要是债务人与债权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益,那就另当别论了。这种恶意串通的行为违背了公平原则,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法律是不会保护这种行为的。

法律建议:企业在破产程序中进行个别清偿时,要确保符合不用撤销的情形,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债权人发现有恶意串通损害自身利益的情况,要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2026-08-25 03:04:40 回复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合同事务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