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哥其实从小到大,他的精神状况就不是特别好,现在又出了点麻烦,咨询下对精神病人监视居住
第一百二十二条 (精神病鉴定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六机关 实施规定,》第33条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根据上述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案件,除对犯罪嫌疑人、被 告人的精神病鉴定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外,其他鉴定时间都应当计入办案期限。对于因鉴定时间较长,办案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案件, 自期限届满之日起,应当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二百零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羁押期限和办案期限。
《公安机关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其他鉴定时间都应当计入办案期限。
对于因鉴定时间较长,办案期限届满仍不能终结的案件,期限届满之日起,应当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精神病人监视居住 第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最长不的超过12个月。对于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对于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鉴于无法获悉本案的具体情况,建议您向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进行了解,以相关机关作出的回复或决定为准。
2018-04-20 10:25:50 回复
我国《刑事诉讼法》对精神病人监视居住第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最长不的超过12个月。对于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于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对于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鉴于无法获悉本案的具体情况,建议您向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进行了解,以相关机关作出的回复或决定为准。
2020-11-12 11:48:32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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