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申请的,宅基地,现在还可以,建吗?
2010年宅基地批文一般有效期二年,现已失效,不能直接凭该批文建房。需核查地块是否被收回、是否符合现行规划,本人仍满足一户一宅条件,应重新向乡镇政府申请宅基地及建房许可,获批后方可建设,禁止未批先建。
2026-08-18 16:27:19 回复
你2010年申请的宅基地,关键是看当时批下来的手续是否还在有效期内,以及有没有实际使用。如果批了之后一直没动工,村里或者乡镇可能按闲置宅基地收回,尤其超过两年没建的话风险很大。你先找出当年的宅基地批准文件或者使用证,去乡镇政府或自然资源所查一下地籍档案,确认地是否还登记在你名下。如果手续有效、地也没被收回,那现在可以申请建房,但得按当地现行规划要求重新报建;如果已经被收回,就只能重新申请。别拖,先去查档案最要紧。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8-18 14:00:53 回复专业解答若对方不拿出一份合同,可先友好沟通,明确要求对方提供合同,并说明合同的重要性。若沟通无果,可收集双方交易往来的聊天记录、邮件、付款凭证等证据,必要时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专业解答若租赁合同未约定租赁期限,该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不过,若租赁房屋用于居住,承租人继续使用且出租人无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专业解答当口头协议不成立时,若能证明一方存在过错并导致对方受损,受损方可要求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若双方均无过错,因协议不成立产生的费用等损失,由双方根据公平原则合理分担。此外,当事人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相关纠纷。
专业解答已交付商品合同履行地的确定需依据具体情况判断。若合同有约定,按约定地点确定;无约定时,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履行地;其他标的,则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履行地。
专业解答一般情况下,有公章的合同由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签订人通常无需担责。依据《民法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以其名义订立合同并盖公章,合同对其发生效力。不过,存在特殊情形,如签订人超越权限订立合同且相对人知情,除被追认外,签订人要对相对人损失担责;若其故意或重大过失损害相关组织利益,也可能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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