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个交通追尾事件,我是前车的乘坐人,乘坐亲戚家的小车,后车追尾撞击导致我的腰椎创伤性破裂,腰椎滑脱,腰椎不稳,做了腰椎融合手术,打了6个钢钉,2个融合器,交通事故判决后车司机全责,现在已经走诉讼,告了后车司机,租赁公司,保险公司,后车司机是在租赁公司租的车,做了因果,三期,后期鉴定,结果为轻微原因力,三期也判的很低,在佰美做的鉴定,当时保险公司和鉴定机构特别熟悉,有大量沟通,我们自己去的,律师没去,鉴定机构态度特别差,还让我们刚起伤残,说做不上,现在申请了二次重新鉴定因果,三期和伤残,后期想请您做代理律师。
您的遭遇令人痛心。腰椎融合术伤情严重,通常应构成伤残,“轻微原因力”及过低三期认定明显不当。租赁公司若未尽审核义务须担责。重新鉴定是关键转折点,我将全力以赴。请携带全部病历、事故认定书、原鉴定书及租车合同尽快来所面谈,切勿延误。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7-17 12:22:59 回复
对于您的情况,我深表理解。首先,您申请二次重新鉴定因果、三期和伤残是完全正确的策略,因为原鉴定结果明显不公,且鉴定机构与保险公司关系密切,程序上存在瑕疵。您需要尽快委托律师介入,重点质疑原鉴定的程序合法性和结论合理性,尤其是“轻微原因力”的认定与您腰椎创伤性破裂、手术植入钢钉和融合器的严重伤情明显不符。律师会协助您收集病历、手术记录等证据,向法院申请委托其他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重新鉴定,并主张原鉴定因程序违法不应被采信。同时,针对“刚起伤残”的说法,律师会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结合您术后腰椎不稳、活动受限等实际情况,争取伤残等级认定。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7-17 11:21: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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