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诉讼已经一审过了,没有小孩,只有三万块的银行贷款,两人都是二婚,结婚时女方带着三个小孩,这三万块钱也是用于修建女方的房子,后来以为女方的原因,两人分居将就两年,现在女方死了,这个债务男方也无能力还,请问一下这个问题男方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要求女方继承房子的女儿来偿还吗?
如果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男方共同偿还,若是女方的个人债务,由女方自己承担,女方的遗产继承人以其继承的财产为限承担偿还责任。
2026-05-21 13:46:20 回复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去世后,其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如果女方去世,其遗产(包括房产)应由其继承人继承,而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继承了相应的债务。男方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女方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21 12:39: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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