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婚约财产纠纷相关的问题。情况是这样的,我和男方已办婚礼酒席,但是未登记领证,两个人同居了两个月,现要分手,但是在彩礼退还方面不能达成一致。男方要求退还六万八的彩礼和四金,还有一万的男方父母亲戚给与的见面红包,一万的给与我父母的孝敬红包,五千转账给我买衣服的钱,加起来大概九万,但是我觉得不合理,所以想问问您的意见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原则上应当退还彩礼,双方协商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彩礼金额大小以及双方同居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考虑退还彩礼金额。
2026-05-12 18:14:34 回复
您好,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婚约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彩礼问题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相关条款处理。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彩礼应当返还。具体返还数额,可以根据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彩礼的用途和双方的过错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5-12 17:59: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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