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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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纠纷、继承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多个离婚纠纷成功争取两个子女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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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去世了,老人也去世了,现在农村的房子,跟地,闺女有继承权吗。老人在世,赡养,看病,丧葬都是闺女,儿媳妇跟孙子不管不问,现在还要来分东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定,子女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无论男女都有平等的继承权。在您描述的情况下,如果老人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那么老人的遗产应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闺女作为老人的法定继承人之一,有权继承老人的遗产,包括农村的房子和土地。至于儿媳妇和孙子,如果他们没有履行赡养义务,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遗产。但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的法律程序和证据来确定。如果闺女在老人生前尽到了赡养义务,并且在老人去世后承担了丧葬费用,这些都可以作为她主张继承权的依据。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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