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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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续租但实际租了20天在法律上怎么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而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变为不定期。这意味着,双方之间的租赁关系仍然存在,但租赁期限不再固定,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给予对方合理的准备时间。对于您提到的实际租了20天的情况,如果原租赁合同已经到期,而您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也没有提出异议,那么这20天的租赁关系仍然有效。您需要支付这20天的租金,租金标准可以参照原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交易习惯或者市场价确定。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4-10 19:32:2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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