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如果您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可以在收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如果受理,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复核结论。复核以一次为限。我是济南的殷德友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4-07 11:17:26 回复
如果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果不满意,是可以申请复核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之日起三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如果认为事故认定存在错误或者有其他需要复核的情形,会受理复核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复核结论。复核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咨询。
2026-04-07 11:00:5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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