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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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纠纷、继承纠纷、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代理多个离婚纠纷成功争取两个子女成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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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财产分割上,法律秉持照顾无过错方原则。若男方有家暴、出轨行为,法院会在判决中倾向于让女方多分得财产,男方则会少分,这体现了法律对无过错方的保护和对过错方的一定惩戒。
(2)子女抚养权判决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男方的家暴、出轨等不良行为,明显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所以女方获得子女抚养权的概率相对较大。
(3)女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其中物质损害赔偿主要针对家暴导致的身体伤害所产生的治疗费用等;精神损害赔偿则用于补偿女方因男方过错遭受的精神痛苦。
提醒:遭遇此类情况需保留好相关证据。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进一步咨询以获取更精准分析。
(一)财产分割:女方可收集男方家暴、出轨的证据,如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聊天记录等,向法院主张多分割财产。
(二)子女抚养权:女方要提供自身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比如稳定的收入、良好的居住环境等,同时强调男方行为对孩子成长的不利影响,争取抚养权。
(三)损害赔偿:女方需保留好因家暴产生的医疗费用票据等物质损失证据,以及因男方过错导致精神痛苦的相关证据,如心理咨询记录等,向男方请求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1.离婚判决时,若男方有家暴、出轨行为,法律会综合考虑保障无过错方权益。财产分割上,遵循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女方可能多分财产,男方则少分。
2.子女抚养权判决,法院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鉴于男方的不良行为,女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更大。
3.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包括身体伤害治疗费用等物质赔偿,以及因男方过错遭受精神痛苦的精神赔偿。
结论:
离婚时男方有家暴、出轨行为,财产分割会倾向女方,女方获得子女抚养权概率大,且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解析: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财产分割遵循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男方存在家暴、出轨等过错行为,法院在判决时会多分给无过错的女方财产,男方会相应少分。在子女抚养权分配上,法院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判决原则,男方的家暴、出轨行为显然不利于子女成长,所以女方更有可能获得抚养权。同时,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可请求损害赔偿。其中物质损害赔偿针对家暴造成的身体伤害治疗费用等,精神损害赔偿则是补偿女方因男方过错遭受的精神痛苦。如果遇到类似复杂的婚姻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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