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女孩和男孩高中恋爱,25年发生关系,都属自愿行为,到26年期间偷拿家里钱给男孩花,花了一万多,现在俩人分了,女孩不甘心,想把钱要回,昨天女孩家报警,警察说不构成强奸,没有实质性证据,事出自愿,但是偷拿家里的钱给男孩花,男孩有刑事责任吗,钱怎么要回?
因为不是男孩去女孩家拿的钱,所以不构成刑事犯罪,如果有证据证明,女孩受男孩欺骗到家拿钱,应该可以认定女孩和男孩构成共犯,当然女孩构成入室盗窃,一般量刑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6-03-07 11:22:5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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