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可以进行析产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方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包括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行为。例如,一方偷偷将房产过户给他人、大额转移存款、赌博输光巨额财产、虚构债务等,且这些行为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实质性减损,达到显著程度的,另一方可以请求分割财产。
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这里的法定扶养义务人通常指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在特定条件下也可能构成。需注意,是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而非夫妻一方自身患病,且另一方无理拒绝支付医疗费用,才符合该情形。
除上述两种法定情形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2026-03-02 13:25:4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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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 13:22:44 回复严格三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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