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前有一套全款买的住房 离婚后离婚协议上写的房子归女方所有 但是在离婚之前男方私自贷款把房子抵押给了银行 请问现在女方需要把房子过户过来女方需要承担债务吗?
女方是否承担债务,需根据债务性质及银行是否善意取得抵押权来判断。具体如下:
- 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男方抵押房产所获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女方,女方仍需承担还款责任。离婚时,通常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若债务为男方个人债务:若男方将贷款用于个人消费、赌博等非夫妻共同生活用途,该债务一般认定为男方个人债务,由其独自承担。但如果银行不知情,且办理了合法的抵押登记手续,符合《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规定的善意取得条件,银行可主张抵押权成立,女方虽无需承担债务,但可能影响房产过户,需先与银行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抵押权问题,之后才能过户。若能证明银行明知房产归属或未履行合理审查义务,不构成善意取得,女方可起诉确认抵押无效,然后办理过户,无需承担相关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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