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到不成立通知后,查看驳回通知,弄清楚不能成立的具体缘由。
2.若因手续问题,如没按时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等,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手续。
3.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申请复审,提交复审请求书并说明理由、附上证据。
4.若复审后仍维持原决定,可放弃优先权主张按普通流程申请,或评估是否走行政诉讼维权。
结论:
专利优先权审查不成立,申请人可审查驳回通知,按不同原因采取补充手续、请求复审等措施,复审不通过可放弃优先权或进一步维权。
法律解析:
当专利优先权审查不成立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人有多种应对方式。若因手续问题导致不成立,如未按时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可在规定期限内补充完善,以符合审查要求。若对审查结果有异议,能在规定时间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需提交复审请求书并说明理由、附上相关证据。若复审后仍维持原决定,申请人可选择放弃该优先权主张,继续普通专利申请流程,也可评估是否通过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权。专利申请过程复杂,涉及众多法律规定和程序。若在处理专利优先权审查不成立的问题上有任何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当专利优先权审查不成立,申请人可按以下步骤应对。
1.审查驳回通知,明确不成立的具体原因。清楚问题所在,才能有针对性地解决。
2.若因手续问题,如未按时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等,在规定期限内补充完善相关手续,以符合审查要求。
3.若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在收到通知一定期限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复审时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
4.若复审后仍维持原决定,可选择放弃该优先权主张,继续推进普通专利申请流程;也可评估是否通过行政诉讼等途径进一步维权,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当专利优先权审查不成立,申请人首要做的是仔细审查驳回通知,确定不成立的具体缘由。这是后续采取措施的基础。
(2)若问题出在手续方面,像未按时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可在规定期限内补充完善相关手续,以争取使优先权审查成立。
(3)若对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申请人能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复审时要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
(4)若复审后仍维持原决定,申请人可选择放弃该优先权主张,继续推进普通的专利申请流程,也可评估是否通过行政诉讼等途径进一步维权。
提醒:申请人需严格留意各项期限,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仔细审查驳回通知,确定不成立原因,若因手续问题,如未按时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在规定期限内补充完善手续。
(二)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在收到通知规定期限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并附相关证据。
(三)复审后仍维持原决定,可放弃该优先权主张,继续普通专利申请流程,或评估是否通过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的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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