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下我的子女过世了,我把她的一点钱给她爸那里,说她生病可以用那个钱,如果没有生病等到她的儿子考上学给她儿子上学,现在她爸爸过世了,那个钱是不是该我来保管
根据你描述的情况,这笔钱的保管权需结合款项性质和约定来判断:
1.?款项的性质:这笔钱是你子女的遗产,你将其交给她父亲时,明确了用途(生病使用或其儿子上学),属于附条件的保管,并非赠与她父亲。
2.?当前情况:她父亲过世后,原保管人无法继续履行保管义务,而你作为子女的母亲(第一顺序继承人),且款项最终指向为孙女(她的儿子)上学,你作为孙女的直系亲属,有权要求继续保管这笔钱,以保障款项按原约定用途使用。
3.?若有争议:可通过协商或提供相关证据(如你与她父亲关于款项用途的约定、亲属关系证明等),确认你作为保管人的合理性,确保款项用于孙女的教育等原约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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