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过程中,对方是有可能查到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的。以下从几个方面来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赋予的调查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在离婚诉讼涉及财产分割时,夫妻双方都有权利调查对方名下的财产情况,以确保共同财产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分割。保险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自然也在调查范围内。
具体的查询途径
自行查询 :如果一方知晓对方购买保险的基本信息,如保险公司名称、保险合同编号等,可以尝试通过拨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登录保险公司官方网站或手机APP等方式进行查询。不过,这种方式可能会受到保险公司隐私政策的限制,不一定能顺利获取详细信息。
申请法院调查 :如果自行查询存在困难,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调查取证申请。法院有权向保险公司发出调查令,要求其提供相关保险的详细信息,包括保险合同内容、保费缴纳情况、保单现金价值等。
保险信息的可查询性
人寿保险 :人寿保险通常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保险公司会留存投保人、被保险人的详细信息,法院可以通过合法程序进行查询。
财产保险 :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财产保险,如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等,其相关信息也可以通过上述方式进行查询。
需要注意的是,在查询过程中应当遵循合法、正当的程序,不得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的保险信息。同时,如果发现一方在离婚前恶意转移、隐匿保险财产,另一方可以要求在分割财产时对该方少分或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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