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需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结合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约定。
若违约导致直接经济损失,违约金应能弥补该损失,涵盖实际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当损失难以计算时,可参考合同标的额、劳务报酬等确定合理比例或数额。
不过,违约金数额要适中。过高时法院或仲裁机构会依请求适当减少,过低则可能无法充分补偿受损方,也会应请求增加。
为合理约定违约金:
1.双方应充分预估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确保违约金能弥补损失。
2.参考合同标的额、劳务报酬等因素,确定合理的违约金比例或数额。
3.若对违约金数额有争议,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法律分析:
(1)劳务合同违约金数额可由双方协商确定,需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并综合考虑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2)当违约导致直接经济损失时,违约金可设定为弥补该损失的金额,涵盖实际损失与可得利益损失。
(3)若违约损失难以计算,双方可参考劳务合同标的额、劳务报酬等确定合适的违约金比例或具体数额。
(4)违约金数额应合理,过高可能被法院或仲裁机构依请求适当减少,过低则可能应请求予以增加。
提醒:签订劳务合同时,要合理约定违约金数额,过高或过低都可能带来不利影响。若遇复杂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一)劳务合同双方在协商违约金数额时,要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充分考虑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
(二)当违约会导致直接经济损失时,违约金设定应能弥补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
(三)若损失难以计算,可参考劳务合同标的额、劳务报酬等因素,确定合适的违约金比例或数额。
(四)违约金数额要适中,过高或过低都可能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1.劳务合同违约金数额可由双方协商,要遵循公平和诚信原则,结合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来定。
2.若违约导致直接经济损失,违约金应能弥补损失,含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损失。若损失难计算,可参考合同标的额、劳务报酬确定比例或数额。
3.违约金不宜过高过低,过高会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调低,过低会应请求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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