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在结婚登记时发现对方有离婚情况,对方有告知过往离婚史的义务,但隐瞒该情况一般不属于可撤销婚姻或婚姻无效的法定情形。
(2)若双方感情好且都愿意继续登记结婚,可按正常流程完成结婚登记。
(3)若一方因对方隐瞒离婚史产生顾虑,可与对方深入沟通,了解隐瞒原因。
(4)要是觉得对方隐瞒行为严重影响结婚意愿,可暂不办理结婚登记,毕竟结婚需双方自愿,不愿结婚可随时终止登记程序。
提醒:结婚前应充分了解对方情况,若对对方隐瞒行为存疑,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婚姻相关法律问题。
(一)若双方感情好且愿意继续结婚,可正常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若一方有顾虑,可和对方充分沟通,了解隐瞒原因。
(三)若认为隐瞒行为严重影响结婚意愿,可暂时不办理结婚登记,随时终止结婚登记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1.办理结婚登记时发现对方有离婚史,对方有告知义务,但隐瞒一般不构成婚姻可撤销或无效的法定事由。
2.若双方感情好且愿意继续,可正常登记结婚。
3.若一方有顾虑,可与对方沟通,了解隐瞒原因。
4.若觉得隐瞒影响结婚意愿,可暂不登记,结婚需双方自愿,不愿可随时终止程序。
结论:
一方隐瞒离婚史通常不构成可撤销婚姻或婚姻无效,双方感情好可正常登记,有顾虑可沟通,不愿结婚可终止登记程序。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可撤销婚姻和婚姻无效有明确法定情形,隐瞒过往离婚史不在其中。所以,即便一方在结婚登记时才知晓对方有离婚情况,通常也不能以此撤销婚姻或认定婚姻无效。若双方感情基础好且自愿,可顺利完成结婚登记。若一方因对方隐瞒产生顾虑,可通过沟通了解原因。若觉得隐瞒严重影响结婚意愿,可暂不办理登记,毕竟结婚需双方自愿,任何一方不愿结婚,都能随时终止登记程序。若在婚姻登记方面仍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