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拖车费用承担分不同情况。法定情形下,交警拖车不应向当事人收费。行政机关对查封、扣押的物品保管费用需自行承担,若造成损失要担责。
具体情况如下:
1.交通事故后,交警为调查取证暂扣事故车辆并拖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拖车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2.当事人无法及时移走车辆影响道路通行,由救援公司拖车,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收费标准由各地物价部门制定,不同地区有差异。
建议当事人遇到交警拖车情况,先明确拖车性质,若属行政强制措施,可要求行政机关承担费用;若由救援公司拖车,可了解当地收费标准,避免多付费。
法律分析:
(1)在法定情形下,交警部门拖车不应向当事人收费。按照规定,因查封、扣押产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且行政机关要妥善保管查封、扣押的财物,若造成损失需担责。
(2)交通事故后,交警为调查取证暂扣事故车辆并拖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该拖车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3)若当事人无法及时移走车辆影响道路通行,由救援公司拖车,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收费标准一般由各地物价部门制定,不同地区存在差异。
提醒:
明确拖车情形,若属行政强制措施,可拒绝缴纳拖车费;若由救援公司拖车,需留意当地收费标准。遇到费用纠纷,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交警为调查取证暂扣事故车辆进行拖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无需承担拖车费用,可与交警部门沟通,明确告知其拖车费用按规定应由行政机关承担。
(二)若因当事人无法及时移走车辆影响道路通行,由救援公司拖车,当事人需自行承担费用。可要求救援公司出示当地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以确认收费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法定情形下,交警拖车不应向当事人收费。按规定,查封、扣押产生的保管费由行政机关承担,且行政机关要妥善保管相关财物,若有损毁需赔偿。
-交通事故后,交警为调查取证暂扣车辆拖车,属行政强制措施,拖车费由行政机关出。
-当事人无法及时移车影响通行,由救援公司拖车的,费用当事人自担,收费标准各地物价部门制定,不同地区有别。
结论:
交警部门拖车在法定情形下不向当事人收费,因调查取证暂扣事故车辆拖车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当事人无法及时移走车辆影响通行,由救援公司拖车费用当事人自担。
法律解析:
根据规定,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行政机关对查封、扣押财物应妥善保管。交通事故中,交警为调查取证暂扣事故车辆拖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所以该拖车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若当事人无法及时移车影响道路通行,由救援公司拖车,费用由当事人承担,收费标准一般由各地物价部门制定,不同地区有差异。如果遇到拖车费用方面的问题,不清楚自身权益和义务,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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