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婆出资有无书面证明对房子归属有影响。若有书面证明能明确出资性质和意图,比如是赠与一方还是双方,或借款等,对确定归属很关键。没书面证明,若房子登记在夫妻名下,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赠与;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可能视为对己方子女赠与。建议尽量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出资性质和房子归属,避免日后纠纷。
2026-02-17 23:34:54 回复
公婆出资是否有书面证明可能会影响房子的归属,以下分不同情况为你分析:
婚前出资
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有书面证明 :如果公婆有书面证明,明确表示该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那么房产一般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即使日后夫妻离婚,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该房产。
无书面证明 :在实践中,如果没有书面证明,一般也会倾向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因为从常理推断,在婚前为子女买房的出资通常是希望该财产归自己子女所有,但如果另一方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公婆有赠与双方的意思表示,法院会综合判断。
登记在双方名下
有书面证明 :若书面证明表明是对双方的赠与,那么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进行分割;若证明只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可能会被视为有部分赠与对方的意思,具体分割时会考虑出资情况、结婚时间等因素。
无书面证明 :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视为公婆对双方的赠与,除非公婆能举证推翻该认定。
婚后出资
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有书面证明 :书面证明能清晰表明公婆出资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房产归属明确为出资方子女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无书面证明 :虽然法律有上述规定,但在实际案件中,如果没有书面证明且另一方提出异议,可能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判断公婆的真实意思表示,比如双方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
登记在双方名下
有书面证明 :如果书面证明表明是赠与双方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证明只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部分出资,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会适当考虑出资情况。
无书面证明 :通常会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进行处理,但公婆可能会以借款为由要求夫妻双方偿还出资款。
综上所述,公婆出资是否有书面证明在判断房子归属时是重要的考量因素,有书面证明能更清晰地界定出资性质和房产归属,减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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