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未取得或使用伪造、变造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药品,满足特定数额条件会被立案追诉。当非法经营数额达十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达五万元以上,就进入了立案范围。
(2)若曾因非法经营药品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再次非法经营药品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同样会被立案。
(3)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或限制买卖物品,扰乱市场秩序且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提醒:
非法经营药品风险极大,不仅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还会严重危害公众健康。不同案件情况有别,若涉及相关问题,建议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一)对于药品经营者,应确保合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避免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
(二)经营过程中要准确记录经营数额和所得,避免非法经营数额达到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达到五万元以上。
(三)有过非法经营药品行政处罚记录的,更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能再次非法经营药品,防止经营数额达到三万元以上。
(四)不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需专营、专卖或限制买卖的物品,若要经营,需先获得相关许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1.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没拿到或用伪造、变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卖药,有两种情况要立案:非法经营额超十万或违法所得超五万;曾因非法卖药被处罚两次以上,又非法卖药且数额超三万。
2.没获许可卖专营、专卖或限制买卖物品,扰乱市场且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要担刑责。
结论:
违反药品管理法规,未取得或使用伪造、变造药品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药品,符合特定数额标准或受过二次以上相关行政处罚后又达一定数额,以及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或限制买卖物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并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非法经营药品有明确的立案追诉情形。当非法经营数额达十万元以上,或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曾因非法经营药品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后又非法经营且数额在三万元以上,就会被立案追诉。同时,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扰乱市场秩序且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这体现了法律对药品经营及市场秩序的严格规范。非法经营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还破坏市场的正常运行。如果遇到与非法经营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和市场的健康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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