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处理应遵循约定优先原则,合同有约定按约定处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则按法定原则处理。
2.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合同约定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不予支持。若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会被支持。
3.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约定面积时,3%以内含3%部分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部分由出卖人承担且所有权归买受人;实际面积小于约定面积时,3%以内含3%部分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超出部分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
建议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明确面积误差处理方式,以避免后续纠纷。遇到问题时,双方可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分析:
(1)当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时,合同有约定的依约定处理。这体现了合同意思自治原则,尊重双方最初的约定。
(2)若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合同约定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不能因该误差请求解除合同。这保障了交易的稳定性。
(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可请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若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实际面积大于约定面积时,3%以内(含3%)部分由买受人按约定价格补足,超出部分由出卖人承担且所有权归买受人;实际面积小于约定面积时,3%以内(含3%)部分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超出部分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这对出卖人面积误差过大的行为起到了约束作用。
提醒: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明确约定房屋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遇到面积误差问题,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情况复杂时可咨询专业法律意见。
(一)若合同有关于房屋面积不符的约定,按合同约定处理。
(二)若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合同约定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不能请求解除合同。
(三)若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可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若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约定价格补足,超出3%部分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超出3%部分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上述原则处理。
1.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时,有约定按约定处理。
2.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分情况处理: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内,按合同价据实结算,买家不能因面积问题解约。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3%,买家可解约并要求退款和利息。
买家愿继续履约,实际面积大于约定,3%内部分买家补差价,超3%部分卖家承担;实际面积小于约定,3%内部分卖家退款付息,超3%部分双倍退款。
结论:
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时,有约定按约定处理,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按特定原则处理,误差比不同处理方式不同。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当出卖人交付房屋的套内或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不符时,若合同有约定就按约定执行。若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合同约定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不能请求解除合同;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可请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若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实际面积大于约定面积,3%以内(含3%)部分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部分由出卖人承担且所有权归买受人;实际面积小于约定面积,3%以内(含3%)部分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超出部分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
如果大家在房屋买卖中遇到面积不符的问题,或者对相关法律规定还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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