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著作权,需区分著作权产生时间、收益取得时间以及人身权和财产权。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专属于作者,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著作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且作品已获经济收益,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婚姻存续期间创作但未发表、未获收益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个人,不过基于婚姻期间创作成果在婚姻存续期或离婚后产生的经济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夫妻双方可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著作权相关收益进行约定,明确归属。
2.对于作品创作,双方应保留好各自贡献和经济投入的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进行综合判断。
3.若产生纠纷,可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合理分割著作权相关收益。
法律分析:
(1)判断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著作权,需关注权利产生时间和收益取得时间。当著作权在婚姻关系期间产生,且作品有经济收益时,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体现了婚姻期间夫妻共同经济利益的关联。
(2)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像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具有专属性,仅归属作者,不列为夫妻共同财产。因其与人身紧密相连,具有不可分割性。
(3)婚姻存续期间创作但未发表、无收益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个人。不过基于此作品在婚姻期间或离婚后产生的经济收益,若与婚姻期间创作成果相关,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判定需结合双方对创作的贡献和经济投入等。
提醒:处理涉及夫妻著作权财产问题时,需保存好能证明创作贡献与经济投入的证据,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获取精准分析。
(一)确认著作权产生时间和收益取得时间,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著作权且作品已获经济收益,此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明确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像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专属于作者,不属夫妻共同财产。
(三)针对婚姻存续期间创作但未发表、未获收益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个人,不过基于婚姻期间创作成果在婚姻存续或离婚后产生的经济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可结合双方对作品创作的贡献、经济投入等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著作权,看权利产生和收益取得时间。婚姻存续期产生著作权且作品已有经济收益,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
2.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像发表权、署名权等,专属于作者,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3.婚姻存续期创作但未发表、无收益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若之后有经济收益且基于婚姻期创作,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需结合双方贡献等判断。
结论:
认定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著作权,需结合权利产生时间、收益取得时间判断,著作权中的人身权专属于作者,作品经济收益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视情况而定。
法律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且已带来经济收益的著作权,其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著作权里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这些人身权,仅归作者所有,并非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婚姻期间创作却未发表、未获收益的作品,著作权本身归作者个人,但基于婚姻期间创作成果在婚姻存续或离婚后产生的经济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会依据双方对作品创作的贡献、经济投入等因素综合判断。如果在夫妻共同财产中著作权认定方面有疑问,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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