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协议达成前房产分割要结合多种情况确定方案。一方婚前个人房产归其所有不参与分割;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双方可协商分割方式,如一方得房并补偿另一方,或出售房屋后分割房款。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房产,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则为共同财产。
3.涉及贷款购房时,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需合理分割。
解决措施和建议:夫妻双方应先明确房产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等信息。协商分割时保持理性和公平,若无法协商一致,可寻求专业法律人士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确定合理的分割方案。
法律分析:
(1)婚前个人财产所购房产,因其具有明确的个人属性,归购买方所有,不纳入离婚分割范围。
(2)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从公平角度出发,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双方可灵活协商,比如一方拿房并给予另一方补偿,或者将房屋出售后分割房款。
(3)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基于赠与的特定指向,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若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对于贷款购房,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付出的体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合理分割。
提醒:离婚房产分割情况复杂,不同的购买时间、出资方式会导致不同的分割结果。建议详细梳理房产情况,如有疑问可咨询专业人士确定分割方案。
(一)明确房产性质。先确定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财产,还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等不同情况,依据不同性质确定分割基础。
(二)协商分割方式。对于婚后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双方可协商由一方获得房产并给予另一方补偿,或出售房屋后分割房款。
(三)处理贷款购房。涉及贷款购房时,明确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离婚协议达成前,房产分割要依具体情况定。婚前个人财产买的房,归购买方,不参与分割。
2.婚后共同财产买的房,原则上均等分割。双方可协商分割,如一方得房补偿另一方,或卖房分款。
3.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属个人财产;登记双方名下,是共同财产。
4.贷款购房,婚后共同还贷和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应合理分割。总之要结合购买时间、出资定方案。
结论:
离婚协议达成前房产分割要依具体情况确定,需结合房产购买时间、出资情况等确定方案。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若房产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其所有权归属该方,不参与离婚房产分割。若是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原则上均等分割。双方可自行协商分割方式,比如一方得房并补偿另一方,或者出售房屋后分割房款。若房产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作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为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则是夫妻共同财产。涉及贷款购房的,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合理分割。由于房产分割情况复杂,若遇到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有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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