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的显著特征是未约定租赁期限或约定不明确。这种合同给予双方较大的灵活性,双方均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
(2)解除权的行使需遵循一定规则。出租人解除合同时,要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以便其有足够时间寻找新住处;承租人解除合同同样要提前合理时间告知出租人,防止给对方造成较大损失。
(3)在合同解除前,双方都应履行相应义务。承租人要按约定支付租金并合理使用房屋,出租人要保证房屋符合约定用途。若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提醒:
在不定期房屋租赁中,解除合同通知的合理期限较难界定,建议及时咨询以明确自身权益与义务。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要在合理期限前通知承租人,让其有足够时间找新住处。
(二)承租人解除合同,需提前合理时间告知出租人,减少对出租人的损失。
(三)合同解除前,双方按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履行义务,承租人依约付租金、合理使用房屋,出租人保证房屋符合约定用途。
(四)若一方违约,另一方可追究其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1.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指租赁期限没约定或约定不清的合同。这类合同双方都能随时解除,但要提前合理时间通知对方。
2.出租人解除合同,要提前通知承租人找新住处;承租人解除合同,也得提前告知,减少出租人的损失。
3.合同解除前,双方要按约定和法律履行义务。承租人付租金、合理用房,出租人保证房屋可用。违约方要担责。
结论: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可随时解除,但要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解除前需按约履行义务,违约方要担责。
法律解析:
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因未约定租赁期限或约定不明,赋予了双方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不过,为保障对方权益,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都应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出租人解除合同要给承租人找新住处的时间,承租人解除合同要避免给出租人造成大损失。在合同解除前,双方都要按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履行义务,承租人支付租金、合理使用房屋,出租人保证房屋符合用途。若一方不履行义务构成违约,另一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若在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履行中遇到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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