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羁押后发现被羁押人有严重疾病,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可分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执行监视居住。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当被羁押人有严重疾病时,若符合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且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条件,可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变更为取保候审。若符合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或因案件特殊情况、办理案件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等条件,则可在指定居所或其住处执行监视居住。这样做既能保障被羁押人的合法权益,也能确保刑事诉讼程序正常进行。如果您遇到类似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1.羁押后发现被羁押人有严重疾病会依具体情况处理。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责令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变更为取保候审,适用情形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且采取该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若符合监视居住条件,可在指定居所或其住处执行监视居住,比如是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扶养人,或因案件特殊情况等采取该措施更适宜。
2.解决措施和建议:司法机关应及时对被羁押人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准确判断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同时建立动态跟踪机制,根据被羁押人病情变化和案件进展,适时调整强制措施。加强对变更强制措施后的监督管理,确保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当羁押后发现被羁押人有严重疾病,若满足取保候审条件,可通过责令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的方式,将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这里所指的条件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险性。
(2)若符合监视居住条件,可在指定居所或其住处执行监视居住。像成为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扶养人,或者因案件特殊情况及办理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合适等情况都包含在内。
(3)对被羁押人变更强制措施既保障了其合法权益,又保证了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开展。
提醒:被羁押人或其家属应准确把握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的条件,在符合条件时及时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具体情况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一)若发现被羁押人有严重疾病,应首先对疾病情况进行评估,判断是否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
(二)若符合取保候审条件,按程序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及时变更强制措施。
(三)若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确定是在指定居所还是其住处执行监视居住,并做好相关安排。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第七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