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孩子爸爸离婚了 孩子判给爸爸的。 但是孩子不愿意跟爸爸一起生活 这样可以重新判吗
这种情况是有可能重新判决变更抚养权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如果孩子已满八周岁,愿意随你生活,且你有抚养能力,你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或者孩子爸爸存在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以及因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等情形,你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
若双方能协商一致,可签订《抚养权变更协议》变更抚养权;若协商不成,可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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