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后十分钟交警大队打电话说我是造事逃逸罪,这其中我愿意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这杨成造事逃逸罪吗?
[律师回复]仅根据你提供的“离开后十分钟交警大队打电话说肇事逃逸”以及“愿意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这些信息,不能直接判定是否构成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的认定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一般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主观方面 :关键在于是否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故意。如果离开现场是因为害怕承担责任、逃避处罚等而故意逃离,就符合肇事逃逸的主观要件;但如果是有合理原因离开,比如为了及时送伤者去医院急救等,且有证据证明这种情况,通常不认定为逃逸。
客观方面 :表现为在事故发生后,行为人实施了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
具体分析
如果构成肇事逃逸的情况 :假如你在事故发生后,没有与对方进行协商、也没有报警或采取其他合理措施,而是直接驾车离开现场,即便十分钟后交警打电话告知你,且你表示愿意赔偿对方经济损失,也可能会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因为赔偿意愿并不影响之前逃逸行为的认定,赔偿只是事后对损失的弥补。
如果不构成肇事逃逸的情况 :若你离开现场是有正当理由,比如当时你以为只是轻微刮擦,双方都无大碍,且留下了联系方式,准备后续处理,之后交警打电话告知情况,这种情况下一般不构成肇事逃逸。又或者你是因为突发紧急情况,如家人突发疾病需要立刻送医等,在留下相关信息后离开现场,也不应认定为逃逸。
如果交警认定你构成肇事逃逸,你对该认定有异议,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提供相关证据和理由来证明自己不构成逃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