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家务劳动补偿请求权保障了家务劳动付出多一方权益,承认家务劳动价值,贯彻公平原则,平衡夫妻家庭付出与收益。
2.对于承担较多家务劳动的当事人,应增强法律意识,在婚姻存续期间保留能证明自己家务劳动付出的证据,如照顾老人的费用票据、子女教育的相关记录等。
3.双方在协议补偿办法时应秉持公平合理的态度,充分考虑婚姻持续时间、家务劳动强度和时间等因素。
4.若协议不成需法院判决,法院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全面综合各种因素,确保补偿数额公平合理,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1)离婚时家务劳动补偿请求权为婚姻里承担较多家务劳动一方提供权益保障,使家务劳动价值得到法律承认,有助于维护家庭公平。
(2)行使该权利需满足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条件。在离婚时,负担较多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给予补偿。
(3)补偿办法先由双方协议商定,若协商不成则由法院判决。法院会综合多方面因素,如婚姻持续时长、家务劳动强度与时间、另一方经济状况等来确定补偿数额。
提醒:
行使家务劳动补偿请求权要保留好自己承担较多家务劳动的相关证据。由于每个家庭情况不同,具体补偿数额和方式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一)若在婚姻中承担较多家务劳动,在离婚时可主动与对方沟通协商家务劳动补偿事宜,明确提出补偿请求并说明自身在家庭中的付出。
(二)若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准备好能证明自己承担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义务的证据,如日常家务记录、相关证人证言等。
(三)等待法院综合婚姻持续时间、家务劳动强度和时间、对方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补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1.离婚时,承担较多家务劳动的一方有补偿请求权。在婚姻里,若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付出多,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对方应给予。
2.该规定保障了家务付出方权益,认可家务劳动价值。补偿办法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3.法院会综合婚姻时长、家务强度和时间、对方经济状况等确定补偿数额,体现法律公平,平衡双方家庭付出与收益。
结论:
承担较多家务劳动的一方在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给予补偿,补偿办法可先协议,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
法律解析:
《民法典》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一方,离婚时享有家务劳动补偿请求权。这一规定承认了家务劳动的价值,保障了家务劳动付出多一方的权益,贯彻了公平原则。补偿具体办法先由双方协议,若达不成协议,法院会综合婚姻持续时间、家务劳动强度和时间、另一方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补偿数额。如果遇到离婚时家务劳动补偿相关的法律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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