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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到一万元以上算“数额较大”,达到该标准能立刑事案件。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法院和检察院,可依据当地经济社会情况,在三千到一万元以上的幅度内确定本地具体数额标准,然后报最高法和最高检备案。
3.通过多种方式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即便没到“数额较大”标准,也能立刑事案件。
2026-02-09 06:21:0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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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通常可立刑事案件,各省可确定本地具体数额标准;特定情形下未达“数额较大”标准也能立刑事案件。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一般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就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可立刑事案件。但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不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能在三千元至一万元的幅度内,共同确定本地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备案。另外,若通过短信、电话、互联网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等情况,即便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同样可以立刑事案件。这体现了法律对诈骗犯罪打击的全面性和灵活性。如果遇到涉及诈骗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2-09 04:56:2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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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达到此标准能立刑事案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检察院可根据本地情况,在该数额幅度内确定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法、最高检备案。此外,通过多种方式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等情形,即使未达“数额较大”标准,也能立刑事案件。
解决措施和建议如下:
1.相关部门应加大法律宣传力度,提高公众防范诈骗意识。
2.司法机关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立案标准,保障受害者权益。
3.公众发现诈骗线索及时向警方举报,配合执法工作。
2026-02-09 03:07: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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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被认定为“数额较大”,这是一般情况下立刑事案件的基本标准。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司法机关可依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三千元至一万元的幅度内确定本地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然后报最高司法机关备案。
(3)即使诈骗数额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如果存在通过多种媒介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等特定情形,同样可以立刑事案件。
提醒:
遭遇诈骗要及时报警,不同地区立案标准有差异,若有复杂情况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2-09 01:09: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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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遭遇诈骗,首先要明确所在地区关于“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可向当地司法机关咨询。
(二)若被骗财物价值达到所在地区“数额较大”标准,应及时收集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前往公安机关报案。
(三)即便被骗财物未达到“数额较大”标准,但有通过特定方式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等情形,也可携带相关证据报案,要求立刑事案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诈骗公私财物价值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
2026-02-09 01:03:54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