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婚前把个人财产登记在对方名下,通常看作是对对方的赠与。一旦完成产权变更登记,赠与一般不能撤销,财产归对方个人所有。
(2)若双方有书面协议对财产归属作出约定,像约定加名但按出资确定份额,就按照协议来处理财产。
(3)基于结婚目的赠与财产,最终未结婚的,赠与人能够主张撤销赠与。
(4)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时,当事人可在法定期间请求法院撤销赠与,让财产回到初始状态。
提醒:婚前财产登记在对方名下要谨慎,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财产归属很重要。若遇特殊情况想撤销赠与,要在法定期间内行动,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可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若想保障自身权益,在将婚前个人财产登记在对方名下时,可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财产归属和份额,避免日后纠纷。
(二)若基于结婚目的赠与,要留存相关证据,若最终未结婚,及时主张撤销赠与。
(三)若遭遇欺诈、胁迫等情形,要在法定期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赠与。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1.婚前把个人财产登记在对方名下,通常算作对对方的赠与。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后,一般不能撤销,财产归对方。
2.若双方有书面协议明确财产归属,按协议处理,比如约定加名但按出资定份额。
3.因结婚目的赠与,最终没结婚,赠与人能撤销赠与。
4.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当事人可在法定期限内让法院撤销赠与,财产恢复原状。
结论:
婚前将个人财产登记在对方名下一般视为赠与,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后通常不可撤销,但存在书面协议约定、未结婚、欺诈胁迫等特殊情况可撤销。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将婚前个人财产登记在对方名下的行为,通常会被认定为对对方的赠与。一旦完成产权变更登记,赠与生效,财产成为对方个人财产。不过,若双方有书面协议明确财产归属,就按协议来确定财产份额。要是基于结婚目的赠与,最终未结婚,赠与人能主张撤销。并且,当存在欺诈、胁迫等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形时,当事人可在法定期间内请求法院撤销赠与,财产回归初始状态。如果在处理此类财产赠与问题时遇到困惑,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1.婚前将个人财产登记在对方名下一般视为赠与,完成产权变更登记后通常不可撤销,财产成为对方个人财产。但存在特殊情形,会影响财产归属判定。
2.若双方有书面协议约定财产归属,如仅加名仍按出资确定份额,应按协议处理。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书面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3.基于结婚目的赠与,最终未结婚,赠与人可主张撤销赠与。因为赠与目的未达成,维持现状有失公平。
4.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可在法定期间内请求法院撤销赠与,让财产恢复初始状态。这保障了当事人在受不当影响下作出赠与行为的合法权益。建议在处理婚前财产登记时,明确财产归属并签订书面协议,避免日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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