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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立公司时,即便注册资金未实缴也能成立。我国实行认缴登记制,股东可自主约定出资额、方式和期限,并写进章程,登记时不用实缴全部出资,承诺一定期限缴足就行。
2.股东要按章程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出资。若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需向公司补足出资,还得对已足额出资的股东担责。
3.公司有债务纠纷时,未出资股东可能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担责。
2026-02-08 08:45: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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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未实缴注册资金可以设立公司,但股东要按章程履行出资义务,否则需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解析:
我国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公司股东可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所以设立公司时,股东不必在登记时实缴全部出资,承诺一定期限内缴足就行。然而,股东必须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履行出资义务。若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要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同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在公司债务纠纷中,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能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如果您在公司设立、股东出资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2-08 07:40: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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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实缴注册资金的情况下可以设立公司,这是因为我国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股东可自主约定出资相关事项并记载于章程,设立时无需实缴全部出资,承诺一定期限内缴足即可。
但股东必须按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出资义务。若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一是要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二是要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在公司债务纠纷中,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需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为避免风险,股东应严格遵守章程约定按时足额出资。公司也应加强内部管理,监督股东出资情况。
2026-02-08 06:08:2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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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我国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允许在未实缴注册资金的情况下设立公司。股东可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并记载于公司章程。
(2)股东虽无需在登记时实缴全部出资,但要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履行出资义务。
(3)若股东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需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同时要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4)在公司债务纠纷中,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可能要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提醒:股东应严格按章程履行出资义务,避免因未出资引发违约责任和债务补充赔偿责任,不同案情解决方案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2-08 05:02:4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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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立公司前,股东应合理规划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并明确写入公司章程,确保承诺具有可实现性。
(二)在公司运营过程中,股东要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履行出资义务,避免逾期或出资不足。
(三)若出现可能无法按时出资的情况,股东应及时与其他已足额出资的股东沟通,协商解决方案,避免违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026-02-08 05:00:1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