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8.8万,逾期加赔两万五,执行回款49970元,现申请先行支付,社保要求出受偿金额明细,老板或执行局盖章,说不然分不清是谁的钱,我没法盖章,给了不予支付告知书,就申请了依法履职,给的答复还是不予支付,说证据材料不足,可以获得过再申请过复议诉讼,我就自制的明细和情况说明,再提交后还是不予支付告知书,现在不知道怎么办了,能帮帮我吗?
社保以 “受偿明细无老板 / 执行局盖章、证据不足” 拒付先行支付,关键在于用执行文书、回款流水等法定证据替代 “盖章明细”,通过补证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推进,同时可申请法院协助出具权威明细。
2026-02-07 10:55: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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