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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提离婚,女方要获得补偿该怎么做

唐** 山西-运城 离婚咨询 2026.02.05 09:28:55 362人阅读

男方提离婚,女方要获得补偿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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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男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
要收集证据,像报警记录可证明家庭暴力等情况发生时警方介入;医院诊断证明能体现受伤害程度;聊天记录若有相关过错行为的体现也可作为证据。凭借这些证据,在离婚时请求损害赔偿。

(二)若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
准备能证明自己承担较多家庭义务的证据,例如孩子学校活动参与记录、老人就医陪护证明等。先和男方就补偿事宜协商,协商无果,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主张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2026-02-05 12:42: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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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男方有重婚、同居、家暴、虐待遗弃等重大过错,女方可在离婚时请求赔偿。女方要收集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证据。
2.若女方为家庭付出多,如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工作等,离婚时可向男方请求补偿。女方需准备孩子学校活动记录、老人就医陪护证明等证据。
3.双方可先协商补偿事宜,协商不成,女方可起诉主张补偿。

2026-02-05 12:36: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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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女方在男方提离婚时,若男方有重大过错或女方负担较多家庭义务,可获补偿,需收集相关证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讼。
法律解析:
《民法典》规定,若男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女方离婚时可请求损害赔偿。女方需收集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男方过错。同时,若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男方请求补偿,女方要准备孩子学校活动参与记录、老人就医陪护证明等证明承担较多家庭义务的证据。双方可先就补偿协商,协商不成女方可诉讼维权。如果在离婚补偿方面遇到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2-05 12:11:1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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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在男方提离婚时争取补偿可从两方面入手。若男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等重大过错,女方可依法请求损害赔偿。若女方因抚育子女等负担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请求补偿。

要获得补偿,女方需做好这些措施。针对男方过错,女方要积极收集证据,像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聊天记录等都可作为证明男方过错行为的依据。对于自身承担较多家庭义务的情况,女方要准备好孩子学校活动参与记录、老人就医陪护证明等证据。双方可先就补偿进行协商,若协商无果,女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主张补偿。

2026-02-05 12:0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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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男方存在重大过错时,女方可请求损害赔偿。法律明确规定,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情形下,女方有此权利。女方需收集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聊天记录等相关证据来证明男方的过错行为。

(2)女方负担较多家庭义务时,离婚有权请求补偿。若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承担较多义务,可准备孩子学校活动参与记录、老人就医陪护证明等证据。双方可先协商补偿事宜,协商不成,女方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主张补偿。

提醒:
收集证据时要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不同案件情况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2026-02-05 10:18:47 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按照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具体如下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二、对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等情形的可予以优先考虑。三、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同时还会考虑双方的经济收入住房条件等因素来最终判决孩子的抚养权。所以如果孩子两周岁以下的男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较小孩子两周岁以上十周岁以下的应尽可能举证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十周岁以上的如能获得孩子愿意跟随男方生活的意见将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非常有利。《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3、5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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