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四川法律咨询 > 绵阳法律咨询 > 绵阳财产分割法律咨询 > 婚前三套房子的归属权属于谁
孙志鹏律师

15861971288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婚前三套房子的归属权属于谁

罗** 四川-绵阳 财产分割咨询 2026.02.03 07:55:05 304人阅读

婚前三套房子的归属权属于谁

其他人都在看:
绵阳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绵阳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一方在结婚登记前全款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此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归购买方。这是因为购房行为在婚前完成,资金来源为个人,登记也体现个人所有,所以权属明确。
(2)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判决不动产归登记一方,未还贷款是登记方个人债务,同时登记方要对另一方补偿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这是考虑到婚后共同还贷的贡献。
(3)双方婚前共同出资买房,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认定为共有财产,按出资比例或约定确定份额。这体现了对双方出资的认可。

提醒:处理婚前三套房子归属时,要保留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2-03 12:06:01 回复
咨询我

(一)若婚前三套房子是一方婚前全款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保留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明是婚前个人出资,可确保房子归购买方。
(二)若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夫妻可先协商不动产归属;协商不成,保留好婚后共同还贷的证据,以便后续获得相应补偿。
(三)若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出资比例和份额,若登记在一方名下,也保留好自己的出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026-02-03 11:44:18 回复
咨询我

1.一方在结婚登记前全款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房子属婚前个人财产,归购买方。
2.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可判归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
3.双方婚前共同出资买房,不论登记在谁名下,都算共有财产,按出资比例或约定确定份额。

2026-02-03 11:12:59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婚前三套房子归属需分情况判定,全款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先协议处理,无法协议法院可判归登记方,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买为共有财产,按出资或约定确定份额。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这体现了财产取得时间在婚前且登记明确,所以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购买方。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因涉及婚后夫妻共同投入,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考虑到不动产登记情况等因素,可判归登记一方,但登记方需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进行补偿。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无论登记情况,基于共同出资事实,可认定为共有财产,按出资比例或约定确定份额。如果您在婚姻房产归属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2-03 10:58:07 回复
咨询我

1.婚前三套房子归属权判定要依据不同情况。若一方在结婚登记前全款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此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购买方。这是因为其购房行为和产权登记都在婚前,资金来源为个人,所以产权明确归个人。
解决措施和建议:保留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明是婚前全款购买的材料。

2.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判不动产归登记一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款项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登记一方要对另一方补偿。这是基于公平原则,考虑到婚后共同还贷的贡献。
解决措施和建议:留存好还贷记录,以便在分割财产时明确贡献。

3.若房子是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可认定为共有财产,按出资比例或约定确定份额。这是因为双方都有出资行为,体现了共同的财产权益。
解决措施和建议:签订出资协议,明确各自出资比例和权益。

2026-02-03 09:18:31 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孩子归谁养:抚养权归属一、判决抚养权归属的法律依据判决抚养权归属的基本原则是: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妥善解决抚养权问题。有下述几种法定情形:除双方协议一致、女方患重病、有能力不抚养及其他确无法随母亲生活情形外,2周岁以下子女随母亲生活;2周岁以上孩子,双方同等机会,但是,考虑一方是否丧失生育能力、一方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无其他子女、之前与子女生活时间长短比较、一方患病不宜随孩子生活以及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与孩子的情感因素等;10周岁以上的孩子,应当考虑孩子本人的意见。双方可以轮流抚养孩子。二、抚养费支付问题根据孩子实际需要、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抚养费支付数额。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20%-30%支付,抚养两个以上孩子的,总额不超过50%;无固定收入的,可以参照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前述比例确定;该比例可以适当提高或降低,抚养费支付数额可以变更。变更抚养费,可以另行。抚养费以按月支付为常态,一次性支付为少见情形。抚养费一般支付至18周岁,少见情况下成年后仍需支付必要费用。抚养费支付方下落不明,可以以其财产折抵抚养费。一方不得因孩子姓氏变化而拒绝支付抚养费。三、抚养权变更一方可以通过另行方式请求准予变更抚养权,也可以协议变更抚养权。变更抚养权时,有下列情形,予以准许:抚养子女一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法继续抚养子女;抚养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或有其他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10周岁以上的孩子自愿与另一方生活;其他情形。变更抚养权之诉,取证比较困难。四、非婚生子女抚养问题及双方均拒绝抚养孩子的问题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无差别,享受婚生子女所有的权利。不管是否婚生子女,如果双方均拒绝抚养孩子,在诉讼期间,可以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孩子。非诉讼期间,孩子遭到遗弃,后果严重则由刑法制裁;如果并没有严重后果,法律并没有规定强制性措施。五、养子女、继子女抚养问题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六、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9条、第30条。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