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我
法律分析:
(1)一方在结婚登记前全款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此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归购买方。这是因为购房行为在婚前完成,资金来源为个人,登记也体现个人所有,所以权属明确。
(2)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判决不动产归登记一方,未还贷款是登记方个人债务,同时登记方要对另一方补偿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这是考虑到婚后共同还贷的贡献。
(3)双方婚前共同出资买房,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认定为共有财产,按出资比例或约定确定份额。这体现了对双方出资的认可。
提醒:处理婚前三套房子归属时,要保留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相关证据。不同情况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2-03 12:06:01 回复
咨询我
(一)若婚前三套房子是一方婚前全款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保留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明是婚前个人出资,可确保房子归购买方。
(二)若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夫妻可先协商不动产归属;协商不成,保留好婚后共同还贷的证据,以便后续获得相应补偿。
(三)若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出资比例和份额,若登记在一方名下,也保留好自己的出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026-02-03 11:44:18 回复
咨询我
1.一方在结婚登记前全款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房子属婚前个人财产,归购买方。
2.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可判归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
3.双方婚前共同出资买房,不论登记在谁名下,都算共有财产,按出资比例或约定确定份额。
2026-02-03 11:12:59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婚前三套房子归属需分情况判定,全款购买登记在自己名下属个人财产;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先协议处理,无法协议法院可判归登记方,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买为共有财产,按出资或约定确定份额。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婚前全款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这体现了财产取得时间在婚前且登记明确,所以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购买方。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因涉及婚后夫妻共同投入,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若无法达成协议,法院考虑到不动产登记情况等因素,可判归登记一方,但登记方需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进行补偿。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无论登记情况,基于共同出资事实,可认定为共有财产,按出资比例或约定确定份额。如果您在婚姻房产归属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2026-02-03 10:58:07 回复
咨询我
1.婚前三套房子归属权判定要依据不同情况。若一方在结婚登记前全款买房且登记在自己名下,此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购买方。这是因为其购房行为和产权登记都在婚前,资金来源为个人,所以产权明确归个人。
解决措施和建议:保留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明是婚前全款购买的材料。
2.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法院可判不动产归登记一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款项及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登记一方要对另一方补偿。这是基于公平原则,考虑到婚后共同还贷的贡献。
解决措施和建议:留存好还贷记录,以便在分割财产时明确贡献。
3.若房子是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买,无论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都可认定为共有财产,按出资比例或约定确定份额。这是因为双方都有出资行为,体现了共同的财产权益。
解决措施和建议:签订出资协议,明确各自出资比例和权益。
2026-02-03 09:18:31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