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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朋友与其女儿发生追索赡养费医疗费纠纷,可以拿到钱吗

吴** 河北-张家口 收养赡养咨询 2018.04.12 09:40:21 93人阅读

我母亲的朋友是一个78岁老人,他家的女儿不但不赡养他,还在他住院治疗时不出一分钱医药费。想请问如果与其女儿发生追索赡养费医疗费纠纷,有法院判决的话,能要来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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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年人生活不能自理的,其子女有义务照料其基本生活,但其因故不能亲为时,他人或养老机构代为照料发生的有关费用应由子女支付。
以上就是对追索赡养费医疗费纠纷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8-04-12 09:52: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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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追索赡养费医疗费纠纷,是这样的:
老年人为赡养纠纷起诉至法院时,人民法院对其已经发生的医疗费及已患一些慢性病将来必需支出的相对确定的药费,应当作为给付内容确定由赡养人承担。而对今后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其发生金额、时间处于不确定状态。故一般不能判决支持老年人将来可能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的请求,但能否判决赡养人按将来老年人可能生病时医疗单位出具的有效单据作为给付内容值得商榷,审判实践中如此调解或判决的不在少数,笔者认为从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减轻老年人讼累角度考虑,此法可行。

2018-04-12 09:41: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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