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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除了考科目一之外,还要考科目三!
C票,简单
根据123号令规定:
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如果,你要是B、A票,那就麻烦了!
根据123号令规定:
第六十八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并通知机动车驾驶人在三十日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
(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构成犯罪的;
(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三)连续三个记分周期不参加审验的。
机动车驾驶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降级换证业务的,车辆管理所应当公告注销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作废。
你不光要重考科目一,驾照而且还要被降级使用!
综上所述:驾照无论是被累计记满12分的,还是被一次扣满12分的,都要参加科目一的学习和考试。只有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除了考科目一之外,还要考科目三!
以上是驾驶证被扣26分 能消分么?还是需要重新考试了?问题解答。
2018-04-12 09:45: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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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可知:
第六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以上是驾驶证被扣26分 能消分么?还是需要重新考试了?问题解答。
2018-04-12 09:38: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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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来说,大家只需要进行理论学习,再参加考试,即通过科目一考试,就能重新拿到驾照。 正常的流程: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积分周期被扣满12分,相关部门会扣留驾驶证 然后参加为期5天的道路安全交通的学习 学习结束之后,拿着《培训结业证》参加科目一考试 考试通过之后,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 这一套流程下来,如果是无缝对接的话,最快应该是一个6个工作日,当然这只是非常理想的情况,实际情况估计得半个多月20多天左右,因为报名学习需要时间,申请考试也需要时间。 在此需要说明的是,不是所有的人考完科目一就OK。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如果有人被两次记满12分或者累计积分达到24分的话,那机动车驾驶人考完科目一之后,还要加科目三的考试,即“路考”。科目三考试。这样一来的话,这个时间可就又长了,原则应该是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科目三考试。
2020-11-06 14:10:28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