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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国有公司、企业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经营同类营业,非法获利达十万元以上,会被立案追诉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解析: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旨在保护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国家公司管理制度。此罪主体特定,仅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客观上,这些主体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与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并获取非法利益。当非法获利数额达到十万元以上,就满足了立案标准。司法机关会依据法律规定,根据具体犯罪情节量刑。若在经营活动中,不确定自身行为是否构成此罪,或面临相关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避免陷入法律风险。
2026-02-02 16:03:0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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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会侵犯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若利用职务便利经营同类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就会被立案追诉。
为防范此罪发生,国有公司、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一是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对董事、经理的经营活动进行实时监督,防止其利用职务之便开展同类营业。二是加强法律培训,提高董事、经理的法律意识,使其明确此行为的法律后果。三是完善公司的管理制度,明确职责权限,减少权力滥用的可能性。通过这些措施,可有效降低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的发生概率,保护国有公司、企业的合法权益。
2026-02-02 15:37:1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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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有明确立案标准,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经营同类营业,非法获利达十万元以上就会被立案追诉。这一标准清晰界定了罪与非罪的界限。
(2)该罪侵犯了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和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反映出其不仅损害了国有资产,也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3)犯罪主体特定为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这是基于其职务地位易实施该类犯罪。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进行非法经营并获取较大利益,突出了与职务的关联性。
(4)达到立案标准后,司法机关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量刑考虑具体犯罪情节。
提醒: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避免利用职务便利进行同类营业活动,否则可能面临刑事法律风险。若对相关法律问题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2-02 13:52:4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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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应严格遵守职业操守,不利用职务便利经营同类营业,避免触碰法律红线。
(二)公司内部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董事、经理的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监督,防止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的行为发生。
(三)员工若发现董事、经理存在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的情况,可向公司内部监管部门或相关执法机关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6-02-02 12:59:1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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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案标准: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用职务之便,自己或帮他人经营与任职公司同类业务,非法获利超十万,会被立案追诉。
2.侵犯权益:该罪损害国有公司、企业财产权益,破坏国家对公司的管理制度。
3.犯罪主体:只有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才可能犯此罪。
4.法律后果:达到立案标准,司法机关会追究刑责,量刑看具体情节。
2026-02-02 11:03:12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