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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婆、老公一起出资购房,房屋分割的确要依据具体情况处理。如房屋登记在老公名下且公婆出资为赠与老公一方,房屋属老公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这部分需分割。
2.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可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均等分割。
3.若公婆出资为借款,此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分割房屋时,要先扣除借款部分,再对剩余价值分割。
建议:在购房时,各方应明确出资性质并签订书面协议。夫妻在处理房产问题时,可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寻求专业法律人士帮助,以合法合理地解决房屋分割问题。
2026-02-02 08:15: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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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公婆、老公一起出资购房,房屋登记在老公名下且公婆出资为赠与老公一方时,此房屋属于老公个人财产。不过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这部分共同还贷及增值需要进行分割。
(2)若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可视为公婆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会进行均等分割。
(3)要是公婆出资属于借款,那么这笔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需要共同偿还。在分割房屋时,要先扣除借款部分,再对剩余价值进行分割。
提醒:
房屋分割情况复杂,不同出资性质和登记情况对应不同处理方式,建议遇到此类问题咨询专业人士分析。
2026-02-02 07:22: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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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房屋登记在老公名下且公婆出资为赠与老公一方时,保留婚后共同还贷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等,离婚时可就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要求分割。
(二)若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可正常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法院一般会均等分割。
(三)若公婆出资是借款,要明确借款证据,如借条等,分割房屋时先扣除借款部分再分割剩余价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026-02-02 05:54: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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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婆和老公一起出资买房,房屋分割要视具体情况。
2.房子登记在老公名下,公婆出资算赠与老公,那房子是其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属夫妻共有,离婚时这部分要分割。
3.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算公婆对夫妻的赠与,属共同财产,离婚一般平分。
4.若公婆出资是借款,属夫妻共同债务,要一起还。分割房屋先扣借款,再分剩余价值。
2026-02-02 04:21: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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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婆、老公一起出资购房,房屋分割要分情况。登记在老公名下且公婆赠与老公一方,个人财产部分不分割,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分割;登记在双方名下,属共同财产均等分割。若公婆出资是借款,先还借款再分割剩余房屋价值。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婚后财产的认定和分割有明确规则。当公婆出资性质为赠与,登记在老公一人名下,遵循特定赠与指向,房屋部分为个人财产;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若出资是借款,基于夫妻在婚姻关系中对债务的共同承担原则,此借款为共同债务。在实际生活中,房产分割涉及诸多复杂因素,不同的出资情况、登记情况都会对结果产生影响。若遇到类似房产分割问题,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合理的解决方案。
2026-02-02 03:24:47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