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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老人在洗浴中心的休息大厅摔倒造成股骨头骨折有关浴池摔倒造成股骨头骨折置换的赔偿问题?

pub****819 辽宁-鞍山 人身侵权咨询 2026.01.30 16:07:18 326人阅读

在老人在洗浴中心的休息大厅摔倒造成股骨头骨折有关浴池摔倒造成股骨头骨折置换的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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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40218841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辽宁-沈阳 咨询解答:24100条

这个主要看大厅有没有相应的一个提示

2026-01-30 16:18:1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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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55555523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浙江-杭州 咨询解答:516506条

洗浴中心若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致老人摔倒骨折置换,应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含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可先与洗浴中心协商赔偿,收集好老人摔倒证据、就医凭证等。若协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径解决。要注意保存各项费用票据,以便维权时作为证据。

2026-01-30 16:14: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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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40301399 (咨询请说明来自律图)
地区:辽宁-鞍山 咨询解答:1220条

你好  收集证据起诉对方

2026-01-30 16:08:23 回复

在工作时间,在单位的厕所因头晕而摔倒,造成了锁骨骨折,不是因为工作原因所到,是很难被认定为工伤的。当事人可以走医疗保险的渠道解决。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补偿。法律链接:《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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