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1303116808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15711292699
(一)婚前一方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按揭房
明确该房产归属产权登记方,剩余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产权登记方要给另一方补偿。在处理时,可先计算共同还贷金额及对应的增值比例,再确定补偿数额。
(二)婚后购买的按揭房
先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获得房产的一方继续偿还剩余贷款,并对另一方合理补偿。比如可通过评估房产价值,确定补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1.一方婚前付首付,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子归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产权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及对应增值部分。
2.婚后购买的房产,不论登记在哪方名下,通常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协商,协商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判决。获房一方继续还贷款,并补偿另一方。
结论:
离婚时按揭房处理分两种情况,婚前一方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归产权登记方,需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婚后购买的一般属共同财产,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获房方继续还贷并补偿另一方。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对于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因其首付是一方个人财产且登记在该方名下,所以离婚时房产归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产权登记方要对另一方补偿。而婚后购买的房产,基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为共同财产的原则,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通常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会从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出发判决,获房方继续还贷并给予另一方合理补偿。如果您在离婚按揭房处理方面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婚前一方付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且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离婚时归产权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但要对另一方就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补偿。这是因为首付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而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属于夫妻共同贡献。
解决措施与建议:保留好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还贷记录等,明确各自出资情况。
2.婚后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获房方继续还贷并补偿另一方。这体现了对婚姻关系中弱势方和无过错方的保护。
解决措施与建议:双方可提前协商房产归属及补偿方式,若协商不成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购房资金来源、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以便在诉讼中争取合理权益。
法律分析:
(1)一方婚前付首付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按揭房,离婚时产权归登记方,未还贷款是其个人债务。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增值部分,登记方要补偿另一方。这是因为首付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支付,而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涉及双方共同贡献。
(2)婚后购买的按揭房,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获得房产一方需继续还剩余贷款,并补偿另一方,体现了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权益的平衡。
提醒:
离婚处理按揭房情况复杂,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