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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受雇意外死亡赔偿金额是多少

刘** 江苏-无锡 工伤赔偿标准咨询 2026.01.28 05:08:23 455人阅读

工人受雇意外死亡赔偿金额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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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受雇意外死亡赔偿金额要依据具体情况确定。在劳动关系中,因工死亡的,近亲属可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补助金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发放给符合条件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在劳务关系里,双方按过错承担责任,赔偿项目包含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数额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计算。

解决措施和建议:
1.明确雇佣关系性质,及时收集证据,如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等。
2.遭遇赔偿纠纷时,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
3.企业应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降低用工风险。

2026-01-28 11:18:0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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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当工人与雇主形成劳动关系且因工死亡时,近亲属能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多方面赔偿。丧葬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发放6个月。这能帮助家属处理死者后事。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给那些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保障他们后续的生活。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则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为家属提供较大的经济补偿。
(4)若属于劳务关系,赔偿需依据双方过错来承担。赔偿项目包含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数额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计算。

提醒:不同关系下赔偿计算方式不同,具体案情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28 10:23:0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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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为劳动关系且因工死亡,近亲属应及时向单位和工伤保险部门报备,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申请领取赔偿。要准确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职工工资证明等,以顺利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二)若为劳务关系,双方可先友好协商赔偿事宜。协商时明确双方过错程度,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计算赔偿数额。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026-01-28 09:20: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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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人受雇意外死亡,赔偿金额要依具体情况定。
2.若是劳动关系且因工死亡,近亲属能从工伤保险基金获赔。其中,丧葬补助金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金额;供养亲属抚恤金按比例给依靠死者生活且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若为劳务关系,按双方过错担责,赔偿有丧葬费等,数额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统计数据算。

2026-01-28 07:56:37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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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工人受雇意外死亡赔偿金额依不同情形确定,劳动关系因工死亡和劳务关系赔偿方式有别。
法律解析:
当工人与雇主构成劳动关系且因工死亡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补助金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个月数额;供养亲属抚恤金按职工本人工资一定比例发给特定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若为劳务关系,则按双方过错承担责任,赔偿项目包含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具体数额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计算。由于赔偿涉及多种复杂因素和法律规定,若遇到此类情况,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28 06:59:50 回复

可以要求雇主进行赔偿,也可以按照交通事故来找保险公司或者第三人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该条第三款又规定:“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可以要求雇主进行赔偿,也可以按照交通事故来找保险公司或者第三人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的,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该条第三款又规定:“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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