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通常鉴定费先由申请方垫付,最终败诉方承担,符合“谁败诉,谁承担”原则,促使过错方承担诉讼费用。
(2)当双方都有责任时,法院会依据责任比例划分鉴定费承担份额。
(3)即便申请鉴定方胜诉,若鉴定结果对诉求支持有限,法院可能判决双方按比例分担鉴定费。
(4)若鉴定为查明案件事实必需,即便申请方未完全胜诉,法院也会依公平原则确定费用承担。
提醒:鉴定费承担要结合实际案情和法院判决,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一)申请鉴定时应做好费用垫付准备,因为通常需申请方先行垫付。
(二)若认为对方有过错,可在诉讼中主张由对方承担鉴定费,最终以法院根据“谁败诉,谁承担”原则的判决为准。
(三)当双方都有责任时,可参考自身责任比例预估需承担的鉴定费份额。
(四)即使胜诉但鉴定结果支持诉求程度有限,要做好与对方按比例分担鉴定费的心理准备。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1.通常,鉴定费先由申请方垫付,最后败诉方承担,遵循“谁败诉,谁担责”,让过错方付诉讼费用。
2.若双方都有责任,法院按责任比例划分鉴定费承担份额。
3.申请方胜诉但鉴定结果支持有限,法院可能判双方按比例分担。
4.鉴定为查明事实必需,即便申请方未全赢,法院也会依公平原则定费用承担。鉴定费承担依案件情况和判决而定。
结论:
鉴定费一般由申请鉴定方先行垫付,最终通常由败诉方承担,若双方都有责任则按责任比例划分,也会结合鉴定结果对诉求的支持程度、公平原则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法律解析:
“谁败诉,谁承担”是鉴定费承担的基本准则,这体现了让过错方承担诉讼费用的理念。当双方都负有责任时,法院会依据责任比例来确定各自承担的鉴定费份额。即便申请鉴定方胜诉,但鉴定结果对其诉求支持有限,法院可能会判决双方按比例分担。若鉴定是查明案件事实的必要手段,即便申请鉴定方未完全胜诉,法院也会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费用承担。所以,鉴定费的具体承担要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和法院的判决来确定。如果您在涉及鉴定费的案件中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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