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应及时完成工作交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若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
(三)若用人单位经责令后逾期仍不支付,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加付赔偿金。
(四)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经济补偿金需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用人单位应在工作交接完成时支付。
2.若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部门会责令限期支付;仍不支付,单位要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
3.劳动者还能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维权。总之,交接完就该给钱,单位拖延,劳动者有办法。
结论:
经济补偿金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办结工作交接时一次性支付,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者有多种维权途径。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完成工作交接时,需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逾期未支付,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若单位仍不支付,要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此外,劳动者还能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所以,当用人单位在正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且工作交接完毕后仍拖延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劳动者不必担忧,有多种途径可维权。如果您在经济补偿金支付方面遇到问题,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1.经济补偿金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用人单位需在办结工作交接时履行支付义务。这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2.若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支付。若逾期仍不支付,用人单位需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3.劳动者还可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主张权益。这些途径为劳动者提供了有效的维权手段,确保其在面对用人单位拖延支付经济补偿金时能够维护自身权益。
建议用人单位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及时支付经济补偿金,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劳动者遇到单位拖延支付情况,应及时采取合法途径维权。
法律分析:
(1)经济补偿金支付时间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需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且办结工作交接时一次性支付。这保障了劳动者在结束劳动关系后能及时获得相应经济补偿。
(2)若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有多种维权途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支付。若用人单位仍不支付,需按应付金额一定比例加付赔偿金。
(3)除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外,劳动者还能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途径主张自身权益,以确保应得的经济补偿金得到落实。
提醒:劳动者遇到用人单位逾期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况,要及时保留证据维权。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以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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