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判断家具外观专利侵权需遵循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原则。第一步要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其依据是图片或照片中产品的外观设计,简要说明可辅助解释。
(2)接着对比被诉侵权设计和授权外观设计。若两者整体视觉效果无差异,认定为相同;无实质性差异,认定为近似。特别是产品正常使用时易被直接观察到的部位,或授权外观设计区别于现有设计的特征处,被诉侵权设计与之相同或近似,且对整体视觉效果影响大,就更可能被认定侵权。
(3)若被诉侵权设计与授权外观设计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有实质性差异,既不相同也不近似,那么不构成侵权。
提醒:在判断家具外观专利是否侵权时,情况较为复杂,不同案情对应解决方案不同,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一)明确专利保护范围。仔细查看专利文件中的图片或照片,明确该家具外观设计的具体呈现,同时参考简要说明来辅助理解其保护范围。
(二)进行外观对比。全面对比被诉侵权家具与授权外观设计,判断整体视觉效果有无差异或实质性差异。重点关注产品正常使用时易被直接观察到的部位,以及授权外观设计区别于现有设计的特征。
(三)得出结论。若整体视觉效果无差异认定为相同,无实质性差异认定为近似,这种情况下更可能认定侵权;若具有实质性差异,不相同且不近似,则不构成侵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1.判断家具外观专利侵权,遵循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原则。
2.先明确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以图片或照片展示的产品外观为准,简要说明可辅助解释。
3.对比被诉侵权与授权设计,整体视觉无差异为相同,无实质差异为近似。若易观察部位或独特设计特征相同近似,更可能判侵权。
4.若两者有实质差异,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则不侵权。
结论:
判断家具外观专利是否侵权需遵循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原则,对比被诉侵权设计与授权外观设计,无差异认定相同,无实质性差异认定近似,有实质性差异则不构成侵权。
法律解析:
在判断家具外观专利侵权时,要先明确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它以图片或照片中的产品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用于解释。接着进行被诉侵权设计与授权外观设计的对比。当两者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差异,就认定为相同;无实质性差异,认定为近似。特别是产品正常使用时易被直接观察到的部位,或者授权外观设计区别于现有设计的设计特征处,若被诉侵权设计与之相同或近似,对整体视觉效果影响大,就更可能被认定侵权。相反,若两者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有实质性差异,不相同且不近似,就不构成侵权。如果大家在家具外观专利方面存在疑问,不确定是否构成侵权等情况,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
判断家具外观专利是否侵权应遵循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原则。确定侵权与否关键在于对比被诉侵权设计与授权外观设计的整体视觉效果。
要先明确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以图片或照片展示的产品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辅助解释。若被诉侵权设计与授权外观设计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无差异则认定相同,无实质性差异则认定近似;特别是产品正常使用易观察部位,或授权外观设计区别于现有设计的特征上,两者相同或近似且对整体视觉效果影响大,很可能认定侵权。若两者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有实质性差异,不相同且不近似,则不构成侵权。
建议家具企业在设计新产品时,充分检索现有外观专利,避免与授权外观设计雷同。在遭遇侵权纠纷时,及时收集相关设计资料和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专业解答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断,需要全面观察并深入分析设计要素。在比对涉嫌侵权产品和专利产品时,重点在于整体视觉是否相似。如果两者的形状、图案、颜色以及它们的组合容易让消费者产生混淆,那么侵权的嫌疑就成立了。对于功能性和常规设计,可以适当豁免。
专业解答在判断外观设计是否侵权时,需遵循三大原则: 对比授权公告与涉嫌侵权的外观设计图形或照片;以普通消费者认知为标准,评估设计是否相同或相似;全面观察并考虑影响整体视觉效果的要素,准确判断两者区别。
专业解答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外观专利侵权判断标准是什么相关的法律规定。
专业解答侵犯外观专利需要同时满足,被侵犯的外观设计已经被授予专利权、行为人客观上具有违法行为、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侵权过错、行为与损害结果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对具体怎么算侵犯外观专利依旧不清楚的,可以选择继续阅读这篇文章。
专业解答没有得到权利人许可和法律特别规定,以生产经营目的进行制造、销售、许诺销售、进口的行为就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具体怎么样算外观专利侵权,若对于此问题还有不明白之处,可以继续阅读下文。
律师解析 是否构成对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认定标准是看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已申请的专利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相近似。这里讲的相同或者相近似,应当主要指在视觉上、美感上的相同或者相近似。 产品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是否构成相同或者相近似,应当将两者进行比较: (1)如果两者的形状、图案等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则应当认为两者是相同的外观设计; (2)如果构成要素中的主要设计部分(要部)相同或者相近似,次要部分不相同,则应当认为是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3)如果两者的主要设计部分(要部)不相同或者不相近似,则应当认为是不相同的或者是不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五十九条
律师解析 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是否成立应看三个要件: 1、外观设计专利权经合法授权并有效。 2、侵权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了专利。 3、在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相同或者类似产品上,采用了与授权外观设计相同或者近似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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