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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里卖方违约该怎么去判定

杨** 云南-玉溪 二手房纠纷咨询 2026.01.26 13:32:57 443人阅读

二手房交易卖方违约该怎么去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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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二手房交易中卖方违约,关键在于其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法定义务。常见违约情形包括逾期交房、拒绝过户、一房多卖和隐瞒房屋重大瑕疵。这些行为损害了买方权益,破坏了交易秩序。

若遇到卖方违约,买方有多种应对措施。首先,可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其次,若买方希望继续履行合同,也可要求卖方继续完成交易。为避免此类纠纷,交易前买方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还可对房屋进行全面检查,了解房屋真实状况;同时,选择正规中介机构,借助其专业知识和经验保障交易安全。

2026-01-26 19:12: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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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逾期交房:二手房交易合同明确规定了交房时间,卖方若未按时交付房屋,便打破了合同的时间约定,这属于明显的违约行为。
(2)拒绝过户:当合同约定的过户时间到来,或者过户条件已经达成时,卖方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手续,这种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行为构成违约。
(3)一房多卖:卖方将同一套房屋卖给多个买受人,严重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破坏了交易秩序,属于根本违约。
(4)隐瞒房屋重大瑕疵:卖方故意隐瞒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等重大瑕疵,让买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交易,损害了买方的利益,同样属于违约。出现这些违约情况,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提醒:二手房交易复杂,不同违约情形对应解决方案有别,建议遇到纠纷及时咨询以准确分析维权。

2026-01-26 18:32:5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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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于买方而言,若遇到卖方逾期交房,应及时书面催告卖方在合理期限内交房,并保留好催告证据。
(二)若卖方拒绝过户,买方可以先与卖方沟通协商,了解拒绝原因,若协商无果,可通过发律师函等方式要求其按照合同履行过户义务。
(三)发现卖方一房多卖,买方要尽快收集相关证据,如房屋买卖合同、付款凭证等,向法院起诉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四)当发现卖方隐瞒房屋重大瑕疵,买方可以委托专业机构对房屋进行检测,凭借检测报告与卖方协商赔偿事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6-01-26 16:43:5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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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判定二手房卖方违约,看是否违反合同约定或法定义务。
2.常见违约情形:逾期交房,未按约定时间交房;拒绝过户,约定过户时不配合;一房多卖,将房卖给多人;隐瞒重大瑕疵,故意隐瞒房屋问题。
3.若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要求其担责,如付违约金、赔偿损失,也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2026-01-26 15:07: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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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二手房交易中,卖方逾期交房、拒绝过户、一房多卖、隐瞒房屋重大瑕疵等违反合同约定或法定义务的行为构成违约,买方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继续履行合同。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合同当事人应全面履行约定的义务。在二手房交易里,逾期交房,即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拒绝过户,指约定过户时间或条件达成时不配合;一房多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隐瞒房屋重大瑕疵损害了买方知情权,这些都属于违约行为。买方在卖方违约时,可按合同约定让卖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也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若在二手房交易中遇到卖方违约相关问题,情况复杂且涉及权益重大,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6-01-26 13:35:29 回复

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金比例  《担保法》中规定了定金不能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也许对违约金的误读从此而来。但定金和违约金并不是一回事。违约金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  对方延迟履行合同,可以主张全额违约金吗  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需支付的;另外一种是违约金,通常是指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违约方需支付给守约方的。但是有时由于合同文字不严谨,或者对法律一知半解,很多人混淆了这两种违约金的适用。  在一方稍有违约情形时,守约方就希望能要求20或者更高额的违约金,但其实是不能得到法律支持的。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违约金的给付应该严格按照合同执行吗  违约金可以由买卖双方依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但如果发生纠纷,并不一定能完全按照约定的数额执行。因为我们国家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损失,而不是惩罚性的违约金。因此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1、卖方将房屋直接卖给第三人卖方如果将房屋卖给了第三人但还未办理过户,那么买方可以优先过户,但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那卖方就已经构成了恶意违约,致使双方无法达到合同目的,这时买方可以向提讼,要求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卖方根据房屋差价赔偿违约责任。2、卖方不按时交付房屋这种情况很多见,房屋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那就只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收房,如果卖方不交房,买方可以。但是如果双方还未过户,卖方却不按照合同约定交房,这时通常需要通过律师,发律师函催告,如果卖方依旧坚持不交房,买方再要求其交房。3、卖家不签收定金通常在房产买卖合同中约定有定金的数额,然而通常买家在将定金交给中介后,转交给卖家,卖家这时却不签收。不签收定金的话,卖家就构不成违约的条件,因为定金是实践合同,也就是说要按卖家的签收数额来进行计算的,如果卖家不签收定金,买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也是徒劳的。4、卖方要求提高房价办理过户在实际买卖过程中,很多卖方在签订合同后认为房子卖得太便宜了,要求另外加钱过户。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应该立即向提讼,要求冻结所购房屋,进行财产保全,防止卖方将房屋卖与第三人,同时要求判定卖方继续履行合同。5、卖方直接毁约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成本过低,那么在房价上涨的过程中,卖方完全有理由在支付低额的违约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后,就直接不再将房产进行出售,使买方遭受损失,这时买方只能在签订合同之前就针对此情况提出让卖方赔偿较多的违约金等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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