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陕西法律咨询 > 西安法律咨询 > 西安结婚法律咨询 > 哪些情形会让婚前协议作废

哪些情形会让婚前协议作废

蒋** 陕西-西安 结婚咨询 2026.01.26 13:51:21 376人阅读

哪些情形会让婚前协议作废

其他人都在看:
西安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西安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为避免婚前协议无效,可采取以下措施:
(一)确保协议内容合法,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限制一方基本人身权利。
(二)协议要符合公序良俗,不以不正当目的订立。
(三)签订协议时应遵循自愿、平等原则,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四)签订协议的双方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签订婚前协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2026-01-26 18:24:01 回复
咨询我

婚前协议无效情形如下:
协议内容若违反法律法规强制规定,像限制一方基本人身权利,如再婚自由,条款无效。
违背公序良俗的协议也无效,如为不正当目的约定离婚净身出户且放弃探视权。
一方通过欺诈、胁迫手段让对方签订的协议,受欺诈胁迫方可请求撤销,撤销后自始无效。
协议主体不合格,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的协议,同样无效。

2026-01-26 16:46:27 回复
咨询我

结论:婚前协议在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以及协议主体不合格等情形下无效。
法律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前提是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主体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若婚前协议约定限制一方基本人身权利,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以不正当目的订立协议违背公序良俗;一方受欺诈、胁迫签订协议并非真实意愿;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协议不具备主体资格,这些情况下婚前协议无效或可撤销后无效。若您在婚前协议方面有疑问,不确定协议是否有效,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2026-01-26 16:27:20 回复
咨询我

婚前协议无效情形包括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存在欺诈胁迫以及主体不合格。协议内容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如限制一方基本人身权利,会导致无效。违背公序良俗,以不正当目的订立的协议也不具有效力。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协议,可被撤销且自始无效。协议主体不合格,如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协议同样无效。

为避免婚前协议无效,在签订时要确保协议内容符合法律法规,不违背公序良俗。双方应在平等、自愿、真实的意思表示下签订协议,同时要确认协议主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026-01-26 15:44:13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婚前协议无效。当协议内容触及法律红线,例如限制一方基本人身权利,这种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不合理限制与法律规定相悖,自然不具有法律效力。
(2)违背公序良俗的婚前协议无效。公序良俗是社会基本的道德和秩序,如果协议是以不正当目的订立,像不合理地剥夺一方离婚权利或探视权等,会被认定无效。
(3)因欺诈、胁迫订立的婚前协议可撤销,撤销后自始无效。一方通过欺骗或强迫手段使另一方签订协议,并非另一方真实意愿表达,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
(4)主体不合格的婚前协议无效。若一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法正确辨认自己行为而签订协议,不具备协议生效的主体条件。

提醒:
签订婚前协议前要确保内容合法合规、不违背公序良俗,双方应真实自愿。情况复杂时建议咨询律师分析。

2026-01-26 15:33:14 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受让方:(以下称甲方)住址:法定代表人:  转让方:(以下称乙方)住址:法定代表人: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和控制的机器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备包括显示器生产设备、注塑生产设备、供电设备、运输设备及其它设备,具体详见(设备明细表),设备原值元,经双方约定价格为元。  第二条付款方式在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其余价款在年度以后按季度支付,其中年度内每季度支付元,年度以后每季度支付元。  第三条设备交付时间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万后个工作日,乙方将机器设备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乙方将为正常使用本协议项下的设备而形成的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包括管理诀窍或技术诀窍)。  第五条陈述保证承诺甲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2、甲方具有受让设备转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3、甲方受让乙方的设备,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同意受让决议;4、甲方对乙方转让的设备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5、甲方保证有能力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执行本协议规定的甲方义务;6、甲方保证受让乙方设备用于在设备地设立新公司;7、甲方保证受让乙方设备后用于在珠海市的开展生产经营,由其自行承担。8、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乙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1、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2、乙方具有转让设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3、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资产状况(包括设备的外观、性能、操作及维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没有其他保留;4、乙方为设备而引起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5、乙方充分了解甲方受让甲方的资产,是为设立新公司,开展计算机显示器生产之用,为此,乙方交付转让设备的同时,保留生产厂的现状,为甲方收购资产并以该资产设立新公司、开展计算机显示器业务须办理的各项政府主要部门的登记注册、审批手续等提供便利,并给予积极的协助。  第六条交接验收在年月日至本协议生效前,乙方允许甲方无偿使用设备及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同时,甲、乙双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甲方对设备的各种要求见交接清单,该清单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  第七条费用负担转让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变更海关监管对象及撤销监管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2、乙方收取甲方转让款人民币万元后,未依期交付资产,按未依期部分的资产价值每天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在天内不交付资产,视乙方中途毁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已收乙方款项,并按转让价款总额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3、乙方交付资产中,属海关监管部分,如因乙方的过错,造成海关的处罚,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责任。如造成甲方不能使用,该部分设备的价值,按发票价扣除折旧由乙方返还相应价款给甲方;4、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未能按约定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万元,按每天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逾期天,视乙方中途毁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按本协议转让价款总额%支付违约金给甲方;5、乙方逾期支付余下转让金,按逾期支付转让金价款每日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并有权依法行使抵押权。  第九条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①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为;②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③合同双方认同的其它不可抗力事件。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3、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将该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而使对方蒙受的任何损害以及增加的费用和损失承担责任。主张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采取适当方法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设法恢复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响的合同义务。  第十条保密合同任何一方应将本合同及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细节,双方之间的相互联系及提供的文件作为秘密资料对待。除系本次设备转让需要之目的外,其余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本合同双方之外的任何一方泄露,但为了本合同的目的而向有关中介机构、金融机构及监管机构披露有关本合同资料则不受此限制。  第十一条通知1、因本合同而致缔约双方相互之间所必须之正式联系、通知与信息传递等事宜,均须以书面方式知会对方。紧急情况下,通知方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被通知方,并在合理期限内向其发出书面通知。2、本合同确定的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3、各项书面通知应送达对方下列地址:①甲方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②乙方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4、合同任一方变更其地址或电子信箱,应在新地址(电子信箱)启用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合同另一方。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与修改本合同的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只能采取书面形式,并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第十四条法律适用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在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进行诉讼。2、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双方应继续履行除争议事项之外的本合同其它各项约定。  第十六条其它事项1、本协议以中文制作,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设备明细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盖章):代表人(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受让方:(以下称甲方)住址:法定代表人:  转让方:(以下称乙方)住址:法定代表人: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和控制的机器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备包括显示器生产设备、注塑生产设备、供电设备、运输设备及其它设备,具体详见(设备明细表),设备原值元,经双方约定价格为元。  第二条付款方式在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其余价款在年度以后按季度支付,其中年度内每季度支付元,年度以后每季度支付元。  第三条设备交付时间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万后个工作日,乙方将机器设备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乙方将为正常使用本协议项下的设备而形成的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包括管理诀窍或技术诀窍)。  第五条陈述保证承诺甲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2、甲方具有受让设备转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3、甲方受让乙方的设备,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同意受让决议;4、甲方对乙方转让的设备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5、甲方保证有能力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执行本协议规定的甲方义务;6、甲方保证受让乙方设备用于在设备地设立新公司;7、甲方保证受让乙方设备后用于在珠海市的开展生产经营,由其自行承担。8、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乙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1、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2、乙方具有转让设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3、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资产状况(包括设备的外观、性能、操作及维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没有其他保留;4、乙方为设备而引起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5、乙方充分了解甲方受让甲方的资产,是为设立新公司,开展计算机显示器生产之用,为此,乙方交付转让设备的同时,保留生产厂的现状,为甲方收购资产并以该资产设立新公司、开展计算机显示器业务须办理的各项政府主要部门的登记注册、审批手续等提供便利,并给予积极的协助。  第六条交接验收在年月日至本协议生效前,乙方允许甲方无偿使用设备及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同时,甲、乙双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甲方对设备的各种要求见交接清单,该清单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  第七条费用负担转让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变更海关监管对象及撤销监管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2、乙方收取甲方转让款人民币万元后,未依期交付资产,按未依期部分的资产价值每天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在天内不交付资产,视乙方中途毁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已收乙方款项,并按转让价款总额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3、乙方交付资产中,属海关监管部分,如因乙方的过错,造成海关的处罚,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责任。如造成甲方不能使用,该部分设备的价值,按发票价扣除折旧由乙方返还相应价款给甲方;4、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未能按约定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万元,按每天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逾期天,视乙方中途毁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按本协议转让价款总额%支付违约金给甲方;5、乙方逾期支付余下转让金,按逾期支付转让金价款每日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并有权依法行使抵押权。  第九条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①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为;②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③合同双方认同的其它不可抗力事件。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3、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将该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而使对方蒙受的任何损害以及增加的费用和损失承担责任。主张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采取适当方法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设法恢复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响的合同义务。  第十条保密合同任何一方应将本合同及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细节,双方之间的相互联系及提供的文件作为秘密资料对待。除系本次设备转让需要之目的外,其余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本合同双方之外的任何一方泄露,但为了本合同的目的而向有关中介机构、金融机构及监管机构披露有关本合同资料则不受此限制。  第十一条通知1、因本合同而致缔约双方相互之间所必须之正式联系、通知与信息传递等事宜,均须以书面方式知会对方。紧急情况下,通知方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被通知方,并在合理期限内向其发出书面通知。2、本合同确定的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3、各项书面通知应送达对方下列地址:①甲方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②乙方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4、合同任一方变更其地址或电子信箱,应在新地址(电子信箱)启用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合同另一方。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与修改本合同的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只能采取书面形式,并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第十四条法律适用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在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进行诉讼。2、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双方应继续履行除争议事项之外的本合同其它各项约定。  第十六条其它事项1、本协议以中文制作,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设备明细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盖章):代表人(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受让方:(以下称甲方)住址:法定代表人:  转让方:(以下称乙方)住址:法定代表人:  为实现生产经营需要,甲方拟收购乙方拥有和控制的机器设备,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设备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乙方转让给甲方的设备包括显示器生产设备、注塑生产设备、供电设备、运输设备及其它设备,具体详见(设备明细表),设备原值元,经双方约定价格为元。  第二条付款方式在本协议生效后七日内支付人民币万元,其余价款在年度以后按季度支付,其中年度内每季度支付元,年度以后每季度支付元。  第三条设备交付时间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币万后个工作日,乙方将机器设备交付给甲方。  第四条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乙方将为正常使用本协议项下的设备而形成的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包括管理诀窍或技术诀窍)。  第五条陈述保证承诺甲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1、甲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2、甲方具有受让设备转让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3、甲方受让乙方的设备,已按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同意受让决议;4、甲方对乙方转让的设备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在该状况下受让;5、甲方保证有能力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并执行本协议规定的甲方义务;6、甲方保证受让乙方设备用于在设备地设立新公司;7、甲方保证受让乙方设备后用于在珠海市的开展生产经营,由其自行承担。8、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乙方名义从事任何活动。乙方的陈述、保证与承诺:1、方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2、乙方具有转让设备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3、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资产状况(包括设备的外观、性能、操作及维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陈述、说明,没有其他保留;4、乙方为设备而引起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5、乙方充分了解甲方受让甲方的资产,是为设立新公司,开展计算机显示器生产之用,为此,乙方交付转让设备的同时,保留生产厂的现状,为甲方收购资产并以该资产设立新公司、开展计算机显示器业务须办理的各项政府主要部门的登记注册、审批手续等提供便利,并给予积极的协助。  第六条交接验收在年月日至本协议生效前,乙方允许甲方无偿使用设备及现有的生产经营条件。同时,甲、乙双方应组织有关人员办理转让设备的交接手续,甲方对设备的各种要求见交接清单,该清单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  第七条费用负担转让设备的拆卸、运输及安装等费用由甲方承担。变更海关监管对象及撤销监管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违约责任1、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因一方过错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违约责任。2、乙方收取甲方转让款人民币万元后,未依期交付资产,按未依期部分的资产价值每天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乙方在天内不交付资产,视乙方中途毁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已收乙方款项,并按转让价款总额5%支付违约金给甲方;3、乙方交付资产中,属海关监管部分,如因乙方的过错,造成海关的处罚,由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责任。如造成甲方不能使用,该部分设备的价值,按发票价扣除折旧由乙方返还相应价款给甲方;4、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未能按约定支付首期转让款人民币万元,按每天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逾期天,视乙方中途毁约,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按本协议转让价款总额%支付违约金给甲方;5、乙方逾期支付余下转让金,按逾期支付转让金价款每日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并有权依法行使抵押权。  第九条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1、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①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为;②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③合同双方认同的其它不可抗力事件。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合同。3、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在合理期限内将该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如果发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对因无法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而使对方蒙受的任何损害以及增加的费用和损失承担责任。主张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应采取适当方法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在合理期限内设法恢复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响的合同义务。  第十条保密合同任何一方应将本合同及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细节,双方之间的相互联系及提供的文件作为秘密资料对待。除系本次设备转让需要之目的外,其余未经另一方的事先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本合同双方之外的任何一方泄露,但为了本合同的目的而向有关中介机构、金融机构及监管机构披露有关本合同资料则不受此限制。  第十一条通知1、因本合同而致缔约双方相互之间所必须之正式联系、通知与信息传递等事宜,均须以书面方式知会对方。紧急情况下,通知方可先以口头形式通知被通知方,并在合理期限内向其发出书面通知。2、本合同确定的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形式。3、各项书面通知应送达对方下列地址:①甲方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②乙方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信箱:4、合同任一方变更其地址或电子信箱,应在新地址(电子信箱)启用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合同另一方。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印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与修改本合同的修改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只能采取书面形式,并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第十四条法律适用本合同之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在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进行诉讼。2、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双方应继续履行除争议事项之外的本合同其它各项约定。  第十六条其它事项1、本协议以中文制作,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设备明细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盖章):代表人(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代表人(签字):签署日期:年月日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